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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隐秘占有

  “公然占有”的对称。为有瑕疵占有状态之一种。

  占有人为避免利害关系人发现而以隐匿方式对物从事的占有。隐秘占有构成不仅须有隐匿占有物,使之不被外部认识的事实;还须有占有人防止利害关系人发现的意思。

  仅为预防物之灭失毁损而将占有物收藏,不为隐秘占有;对他人保密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占有也不构成隐秘占有。例如,不法行为人将盗窃之赃物藏于床下为隐秘占有;而占有人将重要文件或贵重财产藏入箱柜则不属于隐秘占有。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隐秘占有为瑕疵占有,占有人不能基于时效而取得占有物之所有权。
贡 献 者:john

标  签:隐秘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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