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即由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的,不需要见证人证明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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