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著作权邻接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邻接权转让合同仅指著作财产权和邻接权中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不包括著作人身权和邻接权中精神权益的转让的合同。
著作权与邻接权转让合同,在著作权法中未作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对著作财产权和邻接权中的财产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情况。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邻接权中的人身权利不得转让。但他们中的财产权不应该也不能禁止转让。
著作权或邻接权的转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著作权或邻接权的转让实质是著作权或邻接权权利主体也就是说,原来属于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全部或部分有偿或无偿的转移归属其他的民事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