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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海关行政复议
海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海关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海关法律制度。

  海关行政复议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海关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海关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

第三,海关行政复议是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引起的。

第四,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行政复议,海关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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