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李曙光
李曙光,男,江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研究生院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学术活动:2000-200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任访问学者。兼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员,国际破产协会成员委员会理事,香港会计公会荣誉会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自九十年代初期始,先后参与《反垄断法》、《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五年立法规则、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起草和制定工作。1995年至2002年担任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中国企业改革项目中方首席顾问、专家组组长。
研究方向为破产法、公司证券法、法律与经济等。著有《中国企业破产与重组》(1996)、《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转型期的改革》(2003)、《转型法律学——市场经济的法律解释》(2004)等百万字的著作及论文。讲授的课程包括:经济法理论、比较破产法、收购法、公司证券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