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简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召开
【司法动态】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24日在京召开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顾秀莲指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重要步骤。 
    顾秀莲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推动党政机关在决策中体现“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理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本领,增强单位和个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快制订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各种政策的作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和便利条件。要不断强化司法和执法工作,把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详细
【相关背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新的里程碑。
    □目前,中国共有3.67亿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当前,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一段时间以来,“小人作大案”现象日益显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1999年至2005年,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年均递增率是12.87%%。其中,2004年全国判决生效未成年犯罪人数比2003年增长19.05%%。2005年1月至7月又比2004年同期上升23.96%%。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原法的56条增加到72条,其中,有25条是新增加的;另外47条中,32条有实质性修改,11条有文字性修改,未改的仅有四条。 
其他链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召开 顾秀莲出席
其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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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24日在京召开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顾秀莲指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重要步骤。 
    顾秀莲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推动党政机关在决策中体现“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理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本领,增强单位和个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快制订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各种政策的作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和便利条件。要不断强化司法和执法工作,把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详细
【相关背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新的里程碑。
    □目前,中国共有3.67亿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当前,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一段时间以来,“小人作大案”现象日益显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1999年至2005年,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总数年均递增率是12.87%%。其中,2004年全国判决生效未成年犯罪人数比2003年增长19.05%%。2005年1月至7月又比2004年同期上升23.96%%。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原法的56条增加到72条,其中,有25条是新增加的;另外47条中,32条有实质性修改,11条有文字性修改,未改的仅有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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