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专论:笔迹鉴定的奥秘与热点问题
笔迹鉴定有没有诀窍?做好笔迹鉴定没有什么秘密武器,我的武器很简单,那就是知识。知识既包括书本上学的知识,也包括实际工作经验。笔迹鉴定的奥秘,概括起来就在于“三性”和“三心”。“三性”即科学性、复杂性、专业性,“三心”即细心、公心、责任心。 
【科学性 复杂性 专业性】
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笔迹形成机理的科学性。笔迹形成以后本身就有特定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决定了笔迹形成机理上具有科学性;检验方法的科学性。我们并不能光靠眼睛看,还要运用显微镜等高科技工具;思维方法的辩证性。唯物辩证法是唯一正确的思维方法,笔迹鉴定也要利用思维的辩证性。 
复杂性包括三种情况:
   (一)鉴材的复杂性。实践中,鉴材的复杂性体现以下7个方面:书写人伪装自己的笔迹或签名;书写人模仿他人的笔迹或签名;书写人在醉酒的情况下书写的笔迹或签名;书写人在老病的情况下书写的笔迹或鉴定;书写人利用对方书写的真实笔迹或签名来移花接木伪造字据;两人合写一份鉴材字迹;鉴材字迹实际上是他人代写的。 
   (二)样本性质的复杂性。包括以下8种情况:样本字迹签名的书写时间跟鉴材的书写时间相差很远;被审查人故意不提供案前字迹样本,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字迹特征进行伪装;对受审查人员的字迹偷梁换柱,当做样本送给鉴定人进行鉴定;把受审查人档案材料中实际上是家人代写的字迹材料当做受审人的字迹样本;样本字迹或签名的书写条件与鉴材有重大差别。实践中我们要注意书写条件所导致的差异;故意把他人书写的字迹材料作为受审人书写的字迹样本提交给办案人员;受审查人把经过精心伪造的平时书写的字迹,作为案前样本提交给办案人员;提交的样本材料中有的是他人代签的。 
    (三)送鉴人员的复杂性。这主要表现在送鉴人员在向鉴定人介绍案情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其目的是要对鉴定人员进行误导,希望鉴定人作出有利于某一方的鉴定结论。这就要求鉴定人员应该认真细致,否则很容易被误导。 
专业性主要是指,笔迹鉴定是以物证技术学中的专门知识为基础的,鉴定人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宽厚的语文功底。 
【细心 公心 责任心】
笔迹鉴定,“细”字当头。笔迹鉴定的复杂性要求鉴定人必须十分细心。比如香港龚如心案,遗嘱上的签名“王德辉”三个字,有笔尖划破的现象。我们知道只有字书写得很快的时候,纸才容易被笔尖划破,这便否定了对方认为该遗嘱是临摹的主张。 
做笔迹鉴定,“公心”特别重要,我们只能以文字的笔迹特征为依据,绝不能违心地作出结论。我认为做笔迹鉴定还是要实事求是,凭借我讲的“公心”,一切从实际出发。 
笔迹鉴定,“责任心”可一点也不能马虎,因为鉴定人往往要面对许多错综复杂的情况。
其他链接:徐立根
(浏览:420次 责任编辑:bing)
【科学性 复杂性 专业性】
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笔迹形成机理的科学性。笔迹形成以后本身就有特定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决定了笔迹形成机理上具有科学性;检验方法的科学性。我们并不能光靠眼睛看,还要运用显微镜等高科技工具;思维方法的辩证性。唯物辩证法是唯一正确的思维方法,笔迹鉴定也要利用思维的辩证性。 
复杂性包括三种情况:
   (一)鉴材的复杂性。实践中,鉴材的复杂性体现以下7个方面:书写人伪装自己的笔迹或签名;书写人模仿他人的笔迹或签名;书写人在醉酒的情况下书写的笔迹或签名;书写人在老病的情况下书写的笔迹或鉴定;书写人利用对方书写的真实笔迹或签名来移花接木伪造字据;两人合写一份鉴材字迹;鉴材字迹实际上是他人代写的。 
   (二)样本性质的复杂性。包括以下8种情况:样本字迹签名的书写时间跟鉴材的书写时间相差很远;被审查人故意不提供案前字迹样本,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字迹特征进行伪装;对受审查人员的字迹偷梁换柱,当做样本送给鉴定人进行鉴定;把受审查人档案材料中实际上是家人代写的字迹材料当做受审人的字迹样本;样本字迹或签名的书写条件与鉴材有重大差别。实践中我们要注意书写条件所导致的差异;故意把他人书写的字迹材料作为受审人书写的字迹样本提交给办案人员;受审查人把经过精心伪造的平时书写的字迹,作为案前样本提交给办案人员;提交的样本材料中有的是他人代签的。 
    (三)送鉴人员的复杂性。这主要表现在送鉴人员在向鉴定人介绍案情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其目的是要对鉴定人员进行误导,希望鉴定人作出有利于某一方的鉴定结论。这就要求鉴定人员应该认真细致,否则很容易被误导。 
专业性主要是指,笔迹鉴定是以物证技术学中的专门知识为基础的,鉴定人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宽厚的语文功底。 
【细心 公心 责任心】
笔迹鉴定,“细”字当头。笔迹鉴定的复杂性要求鉴定人必须十分细心。比如香港龚如心案,遗嘱上的签名“王德辉”三个字,有笔尖划破的现象。我们知道只有字书写得很快的时候,纸才容易被笔尖划破,这便否定了对方认为该遗嘱是临摹的主张。 
做笔迹鉴定,“公心”特别重要,我们只能以文字的笔迹特征为依据,绝不能违心地作出结论。我认为做笔迹鉴定还是要实事求是,凭借我讲的“公心”,一切从实际出发。 
笔迹鉴定,“责任心”可一点也不能马虎,因为鉴定人往往要面对许多错综复杂的情况。
其他链接:徐立根
编者寄语:搜可法律周刊高端阅读致力于推荐最具深度和看点的文章,以飨读者,同时也期望得到读者对高端频道的支持。请记住这个域名:http://haolawyer.com/weekly/,或加入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