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安徽:可直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
【改革新政】
    为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加强法律监督的能力,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近日推出新举,取消“建议提请抗诉”环节,让申诉人直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以减少办案环节和提高监督效率。
【具体措施】
◆各级检察机关取消“建议提请抗诉”,让申诉人直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减少办案环节;
◆简化提请抗诉的程序,提抗案件原则上不必经由检委会决定,缩短办案时间;
◆整合上下级检察院的办案资源,推行抗诉一体化办案机制。
◆实行“请上来、走下去”的案件会审办案模式,减少案件的积压。
    将建立完善抗诉案件跟踪监督机制,组织开展抗诉案件复查和跟踪监督工作,全面掌握抗诉案件再审情况;对法院久拖不审、审而不结的抗诉案件要逐案进行跟踪监督;对再审维持原判且确有错误的典型案件,适时提请人大个案监督或提请上级机关抗诉。
【改革意义】
    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加强法律监督的能力,同时减少案件的积压,极大程度及时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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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加强法律监督的能力,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近日推出新举,取消“建议提请抗诉”环节,让申诉人直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以减少办案环节和提高监督效率。
【具体措施】
◆各级检察机关取消“建议提请抗诉”,让申诉人直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减少办案环节;
◆简化提请抗诉的程序,提抗案件原则上不必经由检委会决定,缩短办案时间;
◆整合上下级检察院的办案资源,推行抗诉一体化办案机制。
◆实行“请上来、走下去”的案件会审办案模式,减少案件的积压。
    将建立完善抗诉案件跟踪监督机制,组织开展抗诉案件复查和跟踪监督工作,全面掌握抗诉案件再审情况;对法院久拖不审、审而不结的抗诉案件要逐案进行跟踪监督;对再审维持原判且确有错误的典型案件,适时提请人大个案监督或提请上级机关抗诉。
【改革意义】
    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加强法律监督的能力,同时减少案件的积压,极大程度及时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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