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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堂: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隆重开幕
【最新消息】

    4月25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南山专家楼会议室内掌声阵阵,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这里隆重开幕。来自全国11所高校和研究单位法学理论专业近40名博士生参加了本次论坛,并将在未来两天内就“社会转型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这一主题,围绕“社会转型与中国法制现代化基础理论研究、转型社会中的中国法律生成机理研究、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公法发展研究、转型社会中的中国私法发展研究、转型社会中的中国社会法发展研究、社会转型时期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互动研究、社会转型时期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社会转型与中国部门法制现代化”等八个议题展开热烈的探讨。

【相关背景】

    “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倡议发起,并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

    论坛总部设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每年举办一届。

【与会专家】

    本次开幕式由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负责人夏锦文教授主持,副校长吴康宁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京师大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公丕祥教授、法学院院长龚廷泰教授、博士生代表王勇以及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邓正来教授先后致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刘作翔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姚建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齐延平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赵明教授、南京师大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刘旺洪教授、研究生部孙友莲副主任以及法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均应邀出席了开幕式。

【开幕致词】
     
    法学院龚廷泰院长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向光临本次论坛的专家和博士生同学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虽然法学专业的办学历史只有短短20多年的时间,但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以及兄弟院校的倾力支持下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形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后,以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新格局。本次论坛的召开是全国法学界的同仁对我们的信任,也为我院与兄弟院校的研究生们提供了互相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他表示一定竭诚服务,把本次论坛办成一次成功的学术会议。

    吉林大学博士生王勇代表全体与会博士生感谢法学院为博士生们提供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并且相信未来两天的会议在带给大家沟通交流的同时,也将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

    最后吉林大学邓正来教授作为本次论坛的顾问委员会委员代表表达了他对本次论坛的良好祝愿,期望通过此次交流推进我国法学理论的学术发展进程。


其他链接"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活动安排
其他链接“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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