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人物:唐晓东-北京首位被“开”工会主席
【人物事迹】
今年44岁的唐晓东,2000年9月应聘到了中日合资企业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的总务部经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负责法律事务、劳动人事、文件档案及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在单纯担任总务部经理期间,唐晓东的工作并不曾使公司的领导们不满,工作开展得一直比较顺利。
但是,2004年8月30日,一份《关于解除同唐晓东劳动合同的决定》发到了唐晓东的手中,其中以他在任职期间未将《卫生许可证》进行及时复检,导致公司被海淀区卫生局处罚,给公司的经济、名誉等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要求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在唐晓东看来,公司给出的这个所谓“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不过是为了赶走他而找出的借口,而真正的原因还在于他那个做的十分称职的“工会主席”头衔。工会成立后,任工会主席的唐晓东开始积极地履行着为职工维权的职责,一次次上书,内容始终围绕着“给职工上三险”、“恢复劳保发放”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有就是找公司要经费。公司不是置之不理就是沉默以待。在一次次与公司的斗争中,唐晓东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2004年9月,唐晓东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直到两年之后,仲裁机构才作出裁决,认定唐晓东犯有失职过错并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同时指出,三环相模公司也存在着监督管理上的疏漏,且唐晓东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重大过失,因此最终裁决三环相模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仲裁败诉的三环相模公司表现了明显的不满。认为仲裁在程序上已经严重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并以此为借口向法院提出了起诉。
    法院最终支持了唐晓东的主张,维持了仲裁裁决认定的结果。
【入选理由】
    唐晓东一案折射出当前非公企业工会面临的诸多挑战。工会主席依法维权难。企业工会主席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被打击报复的案件屡屡发生,有的被调离工作岗位,有的被降低工资待遇,有的被解除劳动合同。在资方的胁迫下,一些企业工会主席忍气吞声,不敢维权,使工会丧失了应有的凝聚力。 工会主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的权益谁来维护?”这是必须认真解决好的一个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主席要毫不妥协地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上级工会就必须保护他们的权益。唐晓东为广大工会主席作出了表率,其带来的法律意义更值得我们的深思……
其他链接:北京首位被开除工会主席一审胜诉 公司已提上诉
其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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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4岁的唐晓东,2000年9月应聘到了中日合资企业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的总务部经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负责法律事务、劳动人事、文件档案及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在单纯担任总务部经理期间,唐晓东的工作并不曾使公司的领导们不满,工作开展得一直比较顺利。
但是,2004年8月30日,一份《关于解除同唐晓东劳动合同的决定》发到了唐晓东的手中,其中以他在任职期间未将《卫生许可证》进行及时复检,导致公司被海淀区卫生局处罚,给公司的经济、名誉等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要求与他解除劳动合同。
在唐晓东看来,公司给出的这个所谓“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不过是为了赶走他而找出的借口,而真正的原因还在于他那个做的十分称职的“工会主席”头衔。工会成立后,任工会主席的唐晓东开始积极地履行着为职工维权的职责,一次次上书,内容始终围绕着“给职工上三险”、“恢复劳保发放”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有就是找公司要经费。公司不是置之不理就是沉默以待。在一次次与公司的斗争中,唐晓东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2004年9月,唐晓东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直到两年之后,仲裁机构才作出裁决,认定唐晓东犯有失职过错并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同时指出,三环相模公司也存在着监督管理上的疏漏,且唐晓东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重大过失,因此最终裁决三环相模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无效。仲裁败诉的三环相模公司表现了明显的不满。认为仲裁在程序上已经严重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并以此为借口向法院提出了起诉。
    法院最终支持了唐晓东的主张,维持了仲裁裁决认定的结果。
【入选理由】
    唐晓东一案折射出当前非公企业工会面临的诸多挑战。工会主席依法维权难。企业工会主席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被打击报复的案件屡屡发生,有的被调离工作岗位,有的被降低工资待遇,有的被解除劳动合同。在资方的胁迫下,一些企业工会主席忍气吞声,不敢维权,使工会丧失了应有的凝聚力。 工会主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的权益谁来维护?”这是必须认真解决好的一个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主席要毫不妥协地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上级工会就必须保护他们的权益。唐晓东为广大工会主席作出了表率,其带来的法律意义更值得我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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