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透视奢侈品消费背后的法律空白
【现象】奢侈品天价消费潮袭向国人
◆温州国际奢侈品展:一套家具卖到6800万元
一套红木家具的价格=一辆劳斯莱斯+一辆兰博基尼+一辆法拉利+两架私人飞机。2007中国(温州)国际奢侈品展,6800万元的海南黄花梨家具独领了风骚。而此次展会的盛况,令国内外顶级奢侈品厂商都颇感意外:在开展第一天,一组880万元的海南黄花梨顶箱柜即被几个温州人买走。随后,价值138万元的林肯加长版汽车被订购……
◆北京房地产商买走全球最贵劳斯莱斯
劳斯莱斯汽车公司董事长伊恩·罗伯特森日前对外透露,一名北京房地产开发商买了公司有史以来最贵的一款超豪华劳斯莱斯轿车。这部定制的加长型劳斯莱斯幻影汽车价值220万美元,拥有6.7升的V12发动机,最大功率为460马力,车内安装有液晶显示娱乐系统等最新款工艺设施。
【透视】天价消费背后的法律缺失
◆奢侈品消费者纳税状况不佳  富人消费伦理与守法意识集体缺失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4月2日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公民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税。但在温州这一民营企业达十万多家、个人消费动辄几万元的富庶之地,到申报期结束,自行申报个税者仍然为数不多,以至温州地方税务机关至今尚“不便透露具体数字”。 
   “目前,温州一些奢侈品消费者对个人生活追求豪华,什么贵买什么;对法定义务却能逃则逃、能避则避。”温州市委党校教授陈中权认为,温州富人个税缴纳状况不佳,反映出这部分富人消费伦理与守法意识的集体缺失。
    有的高收入者认为地税部门并不掌握自己所得,一部分人因此产生观望等待和侥幸心理,不自动申报个税,能拖则拖,希望能借此逃掉税款。
◆奢侈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得不到有效法律保障
●对奢侈品是否属于《消法》保护的“消费品”认识不统一,实践中有的法院认为奢侈品不属于消费品。
    [案例]:买新车买到“二手车” 购买私家车《消法》管不管?
    [争论]:消费者花高价购买的珠宝、首饰和出巨资购买的住房等物品,无论花了多少钱,都属《消法》调整和保护范畴。(中国消协常务理事河山)
    汽车消费维权立法滞后,《消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得过于笼统,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汽车消费应有相应配套的强制性法律予以规范。(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专家郑显芳)
●国外一些名牌奢侈品生产厂商无视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柯达相机维权”事件。中消协投诉部主任表示,有确凿证据表明柯达LS443型数码相机在台湾是免费升级的。而柯达对大陆的几百名消费者却坚持“付费升级”的方案不变,且态度强硬,“躲避”中消协听证会。 
    [评论]:随着大量洋品牌奢侈品涌进国内,亟待建立一个洋货与国货平等竞争的法律机制,把洋品牌奢侈品从高高在上的“神坛”上请下来,严格接受我国法律标准一视同仁的约束。(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蔡伟民)
【呼吁】完善法律规定 加强对奢侈品消费的监管
◆如何定义奢侈品,如何对真正奢侈品征收到消费税?税务部门如何运用税收杠杆在一定程度上对盲目跟风攀比的奢侈消费风气进行抑制引导?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消费者协会法律地位及其权限的明确,是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前提。
◆“政府执法部门强有力的依法监管,是国外品牌奢侈品不敢‘忽悠’中国人的根本保证。”
其他链接:最大奢侈品市场的慈善窘境:社会的慈善意识不足
其他链接:中国拟再提部分奢侈品消费税率 尚无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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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国际奢侈品展:一套家具卖到6800万元
一套红木家具的价格=一辆劳斯莱斯+一辆兰博基尼+一辆法拉利+两架私人飞机。2007中国(温州)国际奢侈品展,6800万元的海南黄花梨家具独领了风骚。而此次展会的盛况,令国内外顶级奢侈品厂商都颇感意外:在开展第一天,一组880万元的海南黄花梨顶箱柜即被几个温州人买走。随后,价值138万元的林肯加长版汽车被订购……
◆北京房地产商买走全球最贵劳斯莱斯
劳斯莱斯汽车公司董事长伊恩·罗伯特森日前对外透露,一名北京房地产开发商买了公司有史以来最贵的一款超豪华劳斯莱斯轿车。这部定制的加长型劳斯莱斯幻影汽车价值220万美元,拥有6.7升的V12发动机,最大功率为460马力,车内安装有液晶显示娱乐系统等最新款工艺设施。
【透视】天价消费背后的法律缺失
◆奢侈品消费者纳税状况不佳  富人消费伦理与守法意识集体缺失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4月2日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公民需要自行申报缴纳个税。但在温州这一民营企业达十万多家、个人消费动辄几万元的富庶之地,到申报期结束,自行申报个税者仍然为数不多,以至温州地方税务机关至今尚“不便透露具体数字”。 
   “目前,温州一些奢侈品消费者对个人生活追求豪华,什么贵买什么;对法定义务却能逃则逃、能避则避。”温州市委党校教授陈中权认为,温州富人个税缴纳状况不佳,反映出这部分富人消费伦理与守法意识的集体缺失。
    有的高收入者认为地税部门并不掌握自己所得,一部分人因此产生观望等待和侥幸心理,不自动申报个税,能拖则拖,希望能借此逃掉税款。
◆奢侈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得不到有效法律保障
●对奢侈品是否属于《消法》保护的“消费品”认识不统一,实践中有的法院认为奢侈品不属于消费品。
    [案例]:买新车买到“二手车” 购买私家车《消法》管不管?
    [争论]:消费者花高价购买的珠宝、首饰和出巨资购买的住房等物品,无论花了多少钱,都属《消法》调整和保护范畴。(中国消协常务理事河山)
    汽车消费维权立法滞后,《消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得过于笼统,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汽车消费应有相应配套的强制性法律予以规范。(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专家郑显芳)
●国外一些名牌奢侈品生产厂商无视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柯达相机维权”事件。中消协投诉部主任表示,有确凿证据表明柯达LS443型数码相机在台湾是免费升级的。而柯达对大陆的几百名消费者却坚持“付费升级”的方案不变,且态度强硬,“躲避”中消协听证会。 
    [评论]:随着大量洋品牌奢侈品涌进国内,亟待建立一个洋货与国货平等竞争的法律机制,把洋品牌奢侈品从高高在上的“神坛”上请下来,严格接受我国法律标准一视同仁的约束。(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蔡伟民)
【呼吁】完善法律规定 加强对奢侈品消费的监管
◆如何定义奢侈品,如何对真正奢侈品征收到消费税?税务部门如何运用税收杠杆在一定程度上对盲目跟风攀比的奢侈消费风气进行抑制引导?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消费者协会法律地位及其权限的明确,是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前提。
◆“政府执法部门强有力的依法监管,是国外品牌奢侈品不敢‘忽悠’中国人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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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链接:中国拟再提部分奢侈品消费税率 尚无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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