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讯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
【新书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是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历时两年、集中了律师界的意见,从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现状出发,从保障和实现辩护律师辩护权的角度编写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建议稿,也是律师界第一次以行业名义在国家立法中表达意见。已于2006年7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该书由田文昌、陈瑞华主编,约24万字,包括《立法建议的说明》、《拟制法律条文》、和《拟制法律条文的论证》三部分。
【出版背景】
    从一九七九年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一九九六年修订的二十多年的时间,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对人权的保护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律师广泛地参与了刑事诉讼活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其结构性缺陷以及法条粗疏等问题逐渐显现,导致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途径狭窄,行使辩护权利受限,执业风险加大,办案效果不好等一系列问题。 
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出发点就是强化人权保障理念,调整刑事司法的价值目标,从以打击犯罪为中心转变为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而保障律师的辩护职能,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这次建议稿起草的拟制法律条文不涉及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全部内容,只是局限在与律师辩护权和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保障相关的制度涉及的范围之内。涉及辩护权、律师会见、调查取证、阅卷、刑事强制措施中的辩护、死刑复核中的辩护等16个方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把本次修改看作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契机,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调研,归纳整理了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和紧迫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展开专题论证和比较研究,历时两年,经过十二稿反复修改后,形成了建议稿,并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名义呈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其他链接:全国律协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完善律师辩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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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是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历时两年、集中了律师界的意见,从中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现状出发,从保障和实现辩护律师辩护权的角度编写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建议稿,也是律师界第一次以行业名义在国家立法中表达意见。已于2006年7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该书由田文昌、陈瑞华主编,约24万字,包括《立法建议的说明》、《拟制法律条文》、和《拟制法律条文的论证》三部分。
【出版背景】
    从一九七九年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一九九六年修订的二十多年的时间,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对人权的保护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律师广泛地参与了刑事诉讼活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其结构性缺陷以及法条粗疏等问题逐渐显现,导致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途径狭窄,行使辩护权利受限,执业风险加大,办案效果不好等一系列问题。 
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出发点就是强化人权保障理念,调整刑事司法的价值目标,从以打击犯罪为中心转变为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而保障律师的辩护职能,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这次建议稿起草的拟制法律条文不涉及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全部内容,只是局限在与律师辩护权和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保障相关的制度涉及的范围之内。涉及辩护权、律师会见、调查取证、阅卷、刑事强制措施中的辩护、死刑复核中的辩护等16个方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把本次修改看作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契机,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调研,归纳整理了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和紧迫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展开专题论证和比较研究,历时两年,经过十二稿反复修改后,形成了建议稿,并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名义呈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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