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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中国将取消城乡二元户口登记制度
【制度变迁】

   建国以来,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变化大致可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属自由迁徙期;第二阶段,1958年~1978年,为严格控制期;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1998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出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文件对当前户口管理作出了“四项改革”:

*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
*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
*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市落户;
*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2005年10月25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称,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并将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改革难点】

   很多处在城市的人,虽然有与城市人一样的生活,但是却被称之为“外地人”。取消城乡户口差别的举措无疑是户籍改革的一个里程碑,但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城乡隔膜问题却并不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农村人与城里人:一样的命 不一样的价

  2005年年底,重庆市3名少女搭乘同一辆三轮车遭遇车祸身亡,然而,给农村户口少女的赔偿不及其城市同学的一半。此后,“同命不同价”的争论不绝于耳,最先受到质疑的便是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5月1日实施的《解释》。>>>详细

受教育权:被户口捆绑

   每逢秋季开学,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户籍警都格外忙碌,因为每天他们都要办理一批又一批户口迁移的申请,其中大多数人是为孩子上“名校”来办理户口迁移的。目前乌市城区人户分离人员总数超过20万人,其中约有18万人是“为了孩子上学,户口跟着名校走”。>>>详细

【最新进展】

我国拟取消二元户籍制 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 

    北京、上海两市也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黑龙江省在2006年决定在哈尔滨和牡丹江两市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通过这两个市的户籍改革试点,有望于200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详细

公安部: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

   中国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详细

【相关评论】

   虽然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大刀阔斧地对传统户籍制度进行了许多改革,也使广大公众从中获得了自由、方便和实惠,但现行的户籍制度仍然与公民的实际需要和社会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严格来讲,户籍管理的功能和作用就是国家确定公民身份、掌握人口状况及人员生活居住及流动情况的基本依据,它应当是一个登记和备案程序。而目前在我国,户籍登记、备案却仍和教育、社保、结婚、生育等多方面的福利保障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本来应该十分简单的户籍管理被附加了众多的身份标识、福利凭证和管理尺度内容,这样一来,以户籍为标志的公民就被像数学坐标一样固定在某个“点”上,相关的教育、社保等权利的享有,结婚、生育等自由的先例,都要围绕这个“点”来完成,离开了这个“点”,法律自由和权利就无处可寻。>>>详细

其他链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
其他链接城乡同命不同价司法解释亟待修改
其他链接被户口捆绑的受教育权
其他链接我国拟取消二元户籍制 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其他链接公安部: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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