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江苏吴江“乙肝歧视案”开庭审理
【案件概况】
   3月20日上午9时30分,江苏省吴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内人头攒动。吴伟、赵强、方娟和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金宝”)之间的劳动争议案,在这里公开开庭。1月31日,吴伟等3人向吴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撤销他们与泰金宝签署的离职协议。他们认为,公司是因为他们被查出携带乙肝病原而辞退他们的,这是对他们的歧视。但是“泰金宝”对此说法进行了全然否认。
【双方观点】
吴伟、赵强、方娟一方观点:
    吴伟等3人的代理律师刘宏伟提交了4份证据,其中两份是电子邮件,另两份是录音光盘和从泰金宝网站上下载的《电子业行为准则》。两份电子邮件都是泰金宝内部的邮件往来,包括人事部、管理处等部门。他提供的录音光盘则自称也是因携带乙肝病原被公司辞退的刘露与泰金宝人事部的黄怡祯经理和刘明忠经理进行的两次对话。>>>详细
“泰金宝”一方观点:
    对于申诉人提供的这4份证据,泰金宝的代理律师徐飞和孙建明全部予以反驳。他们表示,电子邮件是由申诉人转发给刘宏伟的,无法确认电子邮件是从泰金宝发出来的,录音取证的形式不合法,因此不能作为证据采用,也没有效力;泰金宝并没有违反《电子业行为准则》。徐飞也提供了几份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离职申请单,同时还提供了一份泰金宝在2006年11月20日~12月12日共146名离职员工的明细单,其中标明员工离职的原因,包括自行离职、回家、旷工、结婚等。>>>详细
【最新动态】
   双方对本案件一直各执一词,值得注意的是,徐飞还提到,吴伟和赵强当初在进公司入职体检时就查出是乙肝携带者,但公司并没有拒绝他们,说明公司是不存在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吴伟等人对此坚决否认,但是庭审中,泰金宝始终没有向仲裁委提交吴伟等3人的体检报告。当日庭审并没有作出仲裁裁定,仲裁委表示,将在10天左右把仲裁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申诉人吴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他将直接向法院起诉泰金宝公司。
【案件反思】
   担任此次仲裁的首席仲裁员施春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反映出我国法律在此类问题上的空白,刚刚提请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到就业歧视的内容,但不够细化。他认为,既然乙肝病原携带者在我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就应该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即使国家不能马上立法,省一级也应该尽快立法。
其他链接:江苏吴江乙肝歧视案开庭凸显法律空白
其他链接:一份公民建议:导致乙肝歧视的15部法规应被查
其他链接:乙肝携带者状告公司拒聘被受理 判令赔偿万元
(浏览:500次 责任编辑:bing)
   3月20日上午9时30分,江苏省吴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内人头攒动。吴伟、赵强、方娟和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金宝”)之间的劳动争议案,在这里公开开庭。1月31日,吴伟等3人向吴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撤销他们与泰金宝签署的离职协议。他们认为,公司是因为他们被查出携带乙肝病原而辞退他们的,这是对他们的歧视。但是“泰金宝”对此说法进行了全然否认。
【双方观点】
吴伟、赵强、方娟一方观点:
    吴伟等3人的代理律师刘宏伟提交了4份证据,其中两份是电子邮件,另两份是录音光盘和从泰金宝网站上下载的《电子业行为准则》。两份电子邮件都是泰金宝内部的邮件往来,包括人事部、管理处等部门。他提供的录音光盘则自称也是因携带乙肝病原被公司辞退的刘露与泰金宝人事部的黄怡祯经理和刘明忠经理进行的两次对话。>>>详细
“泰金宝”一方观点:
    对于申诉人提供的这4份证据,泰金宝的代理律师徐飞和孙建明全部予以反驳。他们表示,电子邮件是由申诉人转发给刘宏伟的,无法确认电子邮件是从泰金宝发出来的,录音取证的形式不合法,因此不能作为证据采用,也没有效力;泰金宝并没有违反《电子业行为准则》。徐飞也提供了几份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离职申请单,同时还提供了一份泰金宝在2006年11月20日~12月12日共146名离职员工的明细单,其中标明员工离职的原因,包括自行离职、回家、旷工、结婚等。>>>详细
【最新动态】
   双方对本案件一直各执一词,值得注意的是,徐飞还提到,吴伟和赵强当初在进公司入职体检时就查出是乙肝携带者,但公司并没有拒绝他们,说明公司是不存在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吴伟等人对此坚决否认,但是庭审中,泰金宝始终没有向仲裁委提交吴伟等3人的体检报告。当日庭审并没有作出仲裁裁定,仲裁委表示,将在10天左右把仲裁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申诉人吴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他将直接向法院起诉泰金宝公司。
【案件反思】
   担任此次仲裁的首席仲裁员施春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反映出我国法律在此类问题上的空白,刚刚提请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到就业歧视的内容,但不够细化。他认为,既然乙肝病原携带者在我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就应该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即使国家不能马上立法,省一级也应该尽快立法。
其他链接:江苏吴江乙肝歧视案开庭凸显法律空白
其他链接:一份公民建议:导致乙肝歧视的15部法规应被查
其他链接:乙肝携带者状告公司拒聘被受理 判令赔偿万元
编者寄语:搜可法律周刊高端阅读致力于推荐最具深度和看点的文章,以飨读者,同时也期望得到读者对高端频道的支持。请记住这个域名:http://haolawyer.com/weekly/,或加入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