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讯息:林来梵:《法律与人文》
【新书概况】
 长久以来,法学一向被我国的诸多主流学说不假思索地定性为是一门“社会科学”,乃至法律与人文的关系,也俨然成为一个多少有点暗昧的话题。应该说,这既是“人文”的悲哀,也绝非法律的幸事。 
法学与人文学科的这种血脉关系,其实也可回溯到法律与人文的实际关系之中加以审察。夫“人文”也者,依照台湾当代学人杨奕华先生的诠释,指的乃是“人的文化”,即以人之求生存为重心的各种人之活动,举凡经济、建筑、宗教、法律、艺术、文学、音乐、哲学等等,其类不胜枚举,包罗至广,均可以“人文”一词以蔽之。由是观之,将法学作为一种人文学科,实属题中应有之意。
    既然法律文本乃是人类精神的具象化,而法律的“创作”(制定与修改)与“解读”(解释或诠释)也可径直理解为是一种人文活动,那么,如何发掘与凝炼法律之中的人文精神,或以人文精神反哺甚或反思法律,以及如何突破日本比较法学家大木雅夫所言的法学“作为一门视野狭隘的学科”的封闭状态,进而从多维的视角把握与处理法律与其它那些同属于人文范畴的诸般领域之间所天然拥有的紧邻关系,也就成为一个值得我们予以高度关注的主题。 
    本书即以相对严整的体系框架,专门裒集了该当主题的系列论文。 
【新书目录】
◇一、为什么法律与人文?
◇二、法律的人文精神 
◇三、法律与文学
◇四、法律与哲学
◇五、法律与史学
其他链接:林来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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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久以来,法学一向被我国的诸多主流学说不假思索地定性为是一门“社会科学”,乃至法律与人文的关系,也俨然成为一个多少有点暗昧的话题。应该说,这既是“人文”的悲哀,也绝非法律的幸事。 
法学与人文学科的这种血脉关系,其实也可回溯到法律与人文的实际关系之中加以审察。夫“人文”也者,依照台湾当代学人杨奕华先生的诠释,指的乃是“人的文化”,即以人之求生存为重心的各种人之活动,举凡经济、建筑、宗教、法律、艺术、文学、音乐、哲学等等,其类不胜枚举,包罗至广,均可以“人文”一词以蔽之。由是观之,将法学作为一种人文学科,实属题中应有之意。
    既然法律文本乃是人类精神的具象化,而法律的“创作”(制定与修改)与“解读”(解释或诠释)也可径直理解为是一种人文活动,那么,如何发掘与凝炼法律之中的人文精神,或以人文精神反哺甚或反思法律,以及如何突破日本比较法学家大木雅夫所言的法学“作为一门视野狭隘的学科”的封闭状态,进而从多维的视角把握与处理法律与其它那些同属于人文范畴的诸般领域之间所天然拥有的紧邻关系,也就成为一个值得我们予以高度关注的主题。 
    本书即以相对严整的体系框架,专门裒集了该当主题的系列论文。 
【新书目录】
◇一、为什么法律与人文?
◇二、法律的人文精神 
◇三、法律与文学
◇四、法律与哲学
◇五、法律与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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