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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昆明艺校女生陪酒 家长向学校讨说法
【事件】

昆明艺校8名女生被安排至福州做陪酒女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8名女生被某演艺公司相中,被安排至福州KTV去表演做陪酒女,所得工资的一大部分要交给学校。她们上班需穿着露腰短套裙,有的醉客甚至掀开女生裙子骚扰,有女生还被逼吸白粉吃摇头丸。最终8人均逃跑回家。 

闽滇两地严查陪酒事件

    记者先后从福建省文化厅文化稽查总队和福州市公安局及鼓楼公安分局获悉,三个部门均已介入调查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女生来榕酒吧陪酒事件。省文化厅文化稽查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此事,有关领导立即组织省文化稽查总队会同福州市文化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介入调查。

    另悉,云南省教育厅相关领导也非常重视此事,目前已组织该厅高教处和职成教处的相关人员专程赶往昆明艺术职业学院进行调查,教育厅已要求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写上报材料,事件有待进一步调查。>>>详细

【说法】

◆家长:让学校赔偿精神损失

    “这就是一个骗局。”昨日下午,几位学生家长说:“等孩子安全归来后,我们会一起到学校讨要说法。” 如果孩子真是被逼陪酒,她们将要让学校赔偿精神损失。 

    小丽的姐姐说,小丽将合同拿回家让父母签字时,家人都觉得学校一定会负责任地把小丽安排好。 

◆学校:承认对外派学生监控不严 表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王志华在被问及在学生实习合同书上,开头是“福建泉州中艺演艺公司”,但落款盖章的却是“昆明千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王副院长表示,那是“泉州中艺演艺公司”委托“昆明千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昆明找学生实习。王副院长表示已见过委托书,但是校方没有复印件。

    王副院长表示,学校没有亲自派老师到福州考察,是出于对陈老师的信任,而且当时学校放假了,“这的确是我们的失误”。王副院长说,此次是学校首次派学生外出实习,只是一次尝试,没定实习计划。

◆律师:学校和公司均应负责

    云南省国平律师事务所的陈平律师:陪酒事件中,学校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在学生未学满毕业时安排她们到异地实习,且未派实习指导教师跟随,没有很好地履行监护义务,负有一定责任。 

    此外,到福建实习的8名女生中年纪最小的还不到16岁,在法律上,未满18岁的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生和福建的演艺公司既已签订了合同,福建公司也须履行一定的监护义务。作为学生实习的监护人,不论学生是否自愿“陪酒”,公司均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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