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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存在多风险
【新闻背景】

  北京前门有个地段回迁经济适用房。按规定,挑房的人必须在一天内挑完。那天,排队的足有三千多人。队伍边上,总有三两个人随着队伍走动。他们边走边问,哪位卖房号,八万一个。这是收房号的。其实,这景象两年前就在北京的天通苑出现过。
  如今,天通苑呼啦啦冒出了十多家经营收购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尽管政府有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买卖。但是,在那里,就算你的经济适用房是刚买到的,也照样拿去挂牌。最近,更有人公开在网上叫卖经济适用房房号,价格高达十几万元。

【背景分析】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兴建的低价商品房,因此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审查十分严格。建设部等四部委2004年5月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按照这个办法,经济适用房没有被倒卖的可能。

  北京市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系列文件有更细的规定:申请购房者须具备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公示制度,公示期满未被举报的,批准其购买资格。

  有了这么详细的规定,为什么还有不顾触犯条律倒卖房号和经济适用房的?

  北京市长济律师事务所舒梅律师认为,经济适用房成本低,成为老百姓的投资热点,一些不符合交易主体资格的买卖双方也有交易的愿望或要求。

  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在房号发放以及业主资格审查上都存在着漏洞,造成倒卖人有机可乘。而且,政府把过多的开发建设和分配管理责任,委托给了营利性房地产开发企业,使这些企业为利益的最大化把房号发放给本不该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人员。

【风险分析】

  ◆卖方故意悔约的风险。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全款后,违反合同约定,不再出售房屋,买方将面临个人追索房款的艰难,处境十分被动。
  ◆一房多卖的风险。不能立即过户的客观情况,使具有一房多卖非法目的卖房人获得了实施非法行为的充分时间,且不易被权利人查证。
  ◆长期无法过户的风险。私下交易的买卖双方具备交易条件的时间通常不会太短。而时间越长,交易的不稳定性越大,尤其是买方的交易风险就越大。
  ◆房款是否能被执行回来的风险。执行难对于存在于个人之间的二手房买卖而言更是如此。
  ◆投资利益上的风险。我国的房地产泡沫较大,不能及时过户使得买方可能因经济适用房税收等政策调整,不得不增加投资成本。

其他链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其他链接北京:新建经济适用房将封闭运作 不再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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