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援助农民工 律师在行动
【背景】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统计,目前已有超过1.2亿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面对着各种困境,例如不公正的劳动力市场、缺乏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恶劣的工作条件和各种社会歧视等等。据估算,全国1.2亿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总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高贞处长说:“由于自身缺乏法律知识和其他法律资源,农民工往往不能很好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成为一种新的处于城市底层的弱势群体。”这些挣扎在城市最底层的弱势人群,在被雇主欠薪、工伤拒赔之后,有的忍辱负重,有的用“自杀”、“报复”、“示威”等过激手段来给自己出气,他们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寻求法律援助。
   在2005年9月8日,作为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的佟丽华律师,决定成立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据全国律协的统计数据,从2005年9月到2007年1月31日,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法律咨询案件6458件,涉及金额两亿元以上;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54件,涉及金额1595万元以上,其中通过律师调解或司法机关确认的达760余万元。除了这些显性的成绩,这里还有一些无法用数字精确表示出来的社会贡献。
    时律师告诉记者,工作站每受理1000件案子中,属于讨薪的案件超过900件,属于工伤赔偿争议的案件只有几十件,但工伤赔偿争议案件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讨薪案。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平均讨薪数额是2000元,但工作站对于每个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核定办案费用就达到800元,这还只是农民工维权成本中的很小一部分。佟丽华律师曾经进行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在他主编的《谁动了他们权利》一书中,他写道:农民工讨薪1000元的综合成本至少是3000元,工作站所受理的17个典型案例中,每个案例的综合维权成本均超过1万元。
【支持】
    2006年1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对于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并且针对“讨薪”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审查农民工的经济困难条件。
   从资金上,2006年年初,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承诺,在两年内将1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除北京工作站作为全国第一家示范性援助机构外,石家庄也建立了同类援助站。此外,河南、山东、重庆、湖南、福建、天津六省市建立了“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项目”,选派优秀大学生进行培训,专门从事农民工维权工作。
    2007年伊始,由比利时政府提供资金,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中华律师协会以及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建立的项目,将在全国15个省市建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由此,全国将有超过20个省市建立此类专门机构,初步形成农民工无偿法律帮助网络。
    从技术上,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高贞处长提出,将推动律师援助专职化,建立律师输入地与输出地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培训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另一方面要发动、组织、培训社会律师从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特别鼓励年轻律师加入,这部分力量将成为新的重点。
其他链接:司法部确定今年法律援助重点
其他链接:中国律师正在更多地参与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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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统计,目前已有超过1.2亿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面对着各种困境,例如不公正的劳动力市场、缺乏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恶劣的工作条件和各种社会歧视等等。据估算,全国1.2亿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总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高贞处长说:“由于自身缺乏法律知识和其他法律资源,农民工往往不能很好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成为一种新的处于城市底层的弱势群体。”这些挣扎在城市最底层的弱势人群,在被雇主欠薪、工伤拒赔之后,有的忍辱负重,有的用“自杀”、“报复”、“示威”等过激手段来给自己出气,他们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寻求法律援助。
   在2005年9月8日,作为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的佟丽华律师,决定成立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据全国律协的统计数据,从2005年9月到2007年1月31日,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法律咨询案件6458件,涉及金额两亿元以上;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54件,涉及金额1595万元以上,其中通过律师调解或司法机关确认的达760余万元。除了这些显性的成绩,这里还有一些无法用数字精确表示出来的社会贡献。
    时律师告诉记者,工作站每受理1000件案子中,属于讨薪的案件超过900件,属于工伤赔偿争议的案件只有几十件,但工伤赔偿争议案件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讨薪案。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平均讨薪数额是2000元,但工作站对于每个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核定办案费用就达到800元,这还只是农民工维权成本中的很小一部分。佟丽华律师曾经进行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在他主编的《谁动了他们权利》一书中,他写道:农民工讨薪1000元的综合成本至少是3000元,工作站所受理的17个典型案例中,每个案例的综合维权成本均超过1万元。
【支持】
    2006年1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对于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并且针对“讨薪”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审查农民工的经济困难条件。
   从资金上,2006年年初,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承诺,在两年内将1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除北京工作站作为全国第一家示范性援助机构外,石家庄也建立了同类援助站。此外,河南、山东、重庆、湖南、福建、天津六省市建立了“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项目”,选派优秀大学生进行培训,专门从事农民工维权工作。
    2007年伊始,由比利时政府提供资金,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中华律师协会以及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共同建立的项目,将在全国15个省市建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由此,全国将有超过20个省市建立此类专门机构,初步形成农民工无偿法律帮助网络。
    从技术上,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高贞处长提出,将推动律师援助专职化,建立律师输入地与输出地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培训现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另一方面要发动、组织、培训社会律师从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特别鼓励年轻律师加入,这部分力量将成为新的重点。
其他链接:司法部确定今年法律援助重点
其他链接:中国律师正在更多地参与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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