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近亲属有权以律师名义进行辩护
【新闻事件】
《检察日报》2006年12月6日刊登了“妻子能否以律师身份担任丈夫的辩护人”一文,文中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期间告知李某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李某提出让妻子担任辩护人,而李某的妻子是一名执业律师。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的辩护权作了不同的规定,律师辩护人比非律师辩护人享有更为广泛的权利,因此,是否允许妻子以律师名义担任辩护人就成了争议的焦点。
【专家观点】
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马秀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对辩护人的范围作出规定,下列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律师作为职业法律人,因其职业身份而有权被委托为辩护人,上述(二)、(三)项是对辩护人范围有条件的扩张,使不具有律师身份的人也能成为辩护人,其宗旨在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其享有充分的辩护权,从另一角度讲,它可以弥补律师数量上的不足,也可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上的负担。从法律规定来看,只要具有律师身份就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至于其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何种身份关系在所不问,只有不具有律师身份的人担任辩护人,身份关系才作为考虑的因素之一。
    因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律师应包含亲友在内,但该条(三)项中所称亲友则应特指不具律师身份的亲友,这样理解是符合逻辑的。不允许妻子以律师名义行使辩护权,实际上否认了妻子以律师的职业身份成为近亲属辩护人的可能,妻子担任辩护人的依据只能是与犯罪嫌疑人存在亲属关系,这是对法律规定的曲解。
有观点称,法律未明确规定妻子应以何种身份参与辩护,但从立法精神上来理解,相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妻子的身份应该是第一位的,所以,妻子只能以近亲属而不是律师的身份对本案进行辩护。
    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分为两类,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二者辩护权范围有别,律师辩护人享有更广泛的辩护权,律师与非律师身份决定辩护权范围大小,因此,辩护人是否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更为重要,至于辩护人是亲友还是他人,在辩护时是不重要的。辩护人在行使辩护权时,强调妻子近亲属的身份关系本无意义,尤其强调近亲属的身份是为了限制辩护权,更无道理可言,相反,如果强调近亲属的身份关系是为赋予其更大的辩护权,才具有正当性。妻子的身份是否是第一位的,要在具体语境中作出判断,在行使辩护权时,妻子的律师身份更应视为第一位。 
其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其他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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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06年12月6日刊登了“妻子能否以律师身份担任丈夫的辩护人”一文,文中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期间告知李某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李某提出让妻子担任辩护人,而李某的妻子是一名执业律师。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的辩护权作了不同的规定,律师辩护人比非律师辩护人享有更为广泛的权利,因此,是否允许妻子以律师名义担任辩护人就成了争议的焦点。
【专家观点】
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马秀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对辩护人的范围作出规定,下列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律师作为职业法律人,因其职业身份而有权被委托为辩护人,上述(二)、(三)项是对辩护人范围有条件的扩张,使不具有律师身份的人也能成为辩护人,其宗旨在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其享有充分的辩护权,从另一角度讲,它可以弥补律师数量上的不足,也可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上的负担。从法律规定来看,只要具有律师身份就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至于其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何种身份关系在所不问,只有不具有律师身份的人担任辩护人,身份关系才作为考虑的因素之一。
    因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律师应包含亲友在内,但该条(三)项中所称亲友则应特指不具律师身份的亲友,这样理解是符合逻辑的。不允许妻子以律师名义行使辩护权,实际上否认了妻子以律师的职业身份成为近亲属辩护人的可能,妻子担任辩护人的依据只能是与犯罪嫌疑人存在亲属关系,这是对法律规定的曲解。
有观点称,法律未明确规定妻子应以何种身份参与辩护,但从立法精神上来理解,相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妻子的身份应该是第一位的,所以,妻子只能以近亲属而不是律师的身份对本案进行辩护。
    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分为两类,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二者辩护权范围有别,律师辩护人享有更广泛的辩护权,律师与非律师身份决定辩护权范围大小,因此,辩护人是否律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更为重要,至于辩护人是亲友还是他人,在辩护时是不重要的。辩护人在行使辩护权时,强调妻子近亲属的身份关系本无意义,尤其强调近亲属的身份是为了限制辩护权,更无道理可言,相反,如果强调近亲属的身份关系是为赋予其更大的辩护权,才具有正当性。妻子的身份是否是第一位的,要在具体语境中作出判断,在行使辩护权时,妻子的律师身份更应视为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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