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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公安部通报2006中国社会治安总体稳定
   2007年2月6日上午,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会上指出,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减少。

【新闻重点】

   武和平表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毫不动摇地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经济犯罪、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2006年,全国刑事犯罪形势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刑事犯罪案件总量与上年持平。
    二是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下降。
    三是“两抢一盗”犯罪有所减少。
    四是“黄赌毒”犯罪创近年来新低。
    五是青少年犯罪人员降幅明显。

    武和平说:“总的看,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大局保持了总体平稳。这个成果来之不易。其中有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侦破命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侦破命案工作的有力带动下,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整体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危害严重的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2006年,全国这八类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4%,“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6%。因此可以说,哪个地方命案侦破工作抓得好,哪个地方的社会治安就好,发案率就低,人民群众就满意。”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在会上说,从破案情况看,我国侦破命案工作达到较高水平,破案率再创历史新高。2006年,全国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0%,全国有25个省(区、市)破案率超过90%,其中破案率最高的江苏省达95.38%,像北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破案率也达到89.40%。

    取得这样的成效,主要得益于狠抓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一长双责”制等各项工作机制。
    二是充分发挥刑事技术等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侦查破案的科技含量。
    三是各级刑侦部门充分发挥侦破命案主力军的作用,各警种、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实行责任捆绑,协同作战,提升了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
    四是依靠群众,专群结合,利用社会资源服务侦破命案。【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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