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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短评:药监局还能否独存?
【相关背景】

     2006年12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中纪委“双规”。

     1月17日至18日在京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有国务院高层曾尖锐指出:有的药监干部在药监局任职期间曾强行向企业索要股票牟利,但一直未交待自己的问题,希望他早日清醒,向组织坦白交待。

     2007年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案件造成的危害极大,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郑筱萸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彻底查清,依法严肃处理。

     2007年2月2日下午4时,是有关部门责令国家药监局内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所有官员必须交待清楚自身腐败问题的最后时限。错过这次主动坦白、争取从宽的机会,所有涉案人员都将受到严厉惩处。 

【焦点】  药监局还能否独存?

     有知情人士透露:

     第一步,将原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工作拆分出来,归入到一个可能由国务院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中。同时还将原本由药监局监管的中药领域中如种植加工、新药审批、中成药生产流通等环节拆分出来,归入一个隶属于国务院领导的“中医药委员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只剩下监管“化学药和生物药”的职能,其监管职能被大幅削减。

     第二步,把药监局作为一个‘部管局’并入其他部委。 

     目前,这一计划尚处酝酿阶段,但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又遇到了新问题。有关高层部门最近就“收并药监局”事宜征求各部委意见时,都得到了婉拒的反馈。 

     卫生部有关人士明确表示:“从药监局的监管职能到办事人员,什么都不想要。” 

     发改委有关人士则表态,发改委只是宏观战略性管理部门,不适合管理药品监督这样的具体事务,不宜收并药监局。 

     有专业人士表示,从整个中国的医疗大局来看,药监工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由中国医疗体制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种种矛盾必然促成的。新医改的方向必然是新药监改革的方向,只有让这些改革配套进行才能真正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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