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关注: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历史使命
     2月1号出版的《求是》杂志2007年第3期,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文章,题目是《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全文)
◆ 政法机关要定期评估矛盾纠纷警示突出问题
 
 罗干强调,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政法机关要发挥情报信息优势,定期发出矛盾纠纷评估报告,警示突出问题,预测稳定形势,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罗干强调,解决现阶段社会矛盾纠纷,必须分流处理,建立和完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既要重视法律手段的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又不能绝对化、简单化,即使进入司法渠道,也要把处理过程变成加强思想工作、理顺情绪的过程。
 罗干强调,要处理好越来越突出的矛盾纠纷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解决好维护稳定工作中源头预防与末端处理之间的关系。不能把依靠政治优势可以解决的矛盾都引向司法渠道。要善于发挥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要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
◆ 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让群众从中感受社会公平
 罗干强调,政法机关要通过依法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消除群众对分配中不法行为的不满情绪。通过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严厉查办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就学以及商业贿赂等方面的犯罪,让群众从中感受到社会公平。通过依法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严肃查究冤假错案的责任人,使人们感到冤情有处诉,增强对社会的信任和友善。通过完善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罗干强调,要根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体制改革,重点谋划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执行权等司法权的科学划分和合理配置,以及如何加强人财物保障和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全文)
◆ 政法机关要定期评估矛盾纠纷警示突出问题
 
 罗干强调,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政法机关要发挥情报信息优势,定期发出矛盾纠纷评估报告,警示突出问题,预测稳定形势,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罗干强调,解决现阶段社会矛盾纠纷,必须分流处理,建立和完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既要重视法律手段的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又不能绝对化、简单化,即使进入司法渠道,也要把处理过程变成加强思想工作、理顺情绪的过程。
 罗干强调,要处理好越来越突出的矛盾纠纷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解决好维护稳定工作中源头预防与末端处理之间的关系。不能把依靠政治优势可以解决的矛盾都引向司法渠道。要善于发挥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要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
◆ 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让群众从中感受社会公平
 罗干强调,政法机关要通过依法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消除群众对分配中不法行为的不满情绪。通过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严厉查办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疗、就学以及商业贿赂等方面的犯罪,让群众从中感受到社会公平。通过依法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严肃查究冤假错案的责任人,使人们感到冤情有处诉,增强对社会的信任和友善。通过完善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罗干强调,要根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体制改革,重点谋划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执行权等司法权的科学划分和合理配置,以及如何加强人财物保障和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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