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关注:浙江推新刑事政策入室盗窃可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案件审判】
几天前,入室偷摸却一无所获的犯罪嫌疑人王登明被抓。按以往惯例,他顶多会被治安处罚了事。但是,昨日,他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批捕。因为该省出台了新刑事政策,对翻窗撬锁入室小偷未构成盗窃罪的,统一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
今年1月15日下午1时左右,王登明来到了宁波市江北区裘市村一农户家,先上前敲门,确定里面无人后,王登明一手拿着螺丝刀,一手拿着银行卡,将这家的屋门撬开。正当他在房间里翻找财物的时候,被隔壁邻居发现扭送到公安机关。
此前,在浙江省盗窃财物2000元以上才构成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一些小偷入室行窃,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得逞或盗窃金额比较少,往往只是受到治安处罚。
【改革措施】
2006年底,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颁布了《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以翻窗、撬门、开锁等手段入户行窃的,可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江北区公安部门经侦查后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检察机关审查后,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批准逮捕王登明。
【借鉴意义】
    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盗窃等侵财类案件一直呈高发势头。从2005年和2006年检察院受理盗窃案件数及人数来看,两年来盗窃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均超出全年受理案件数和人数的一半。2006年虽然出台了提高盗窃罪够罪数额的标准,全年盗窃案件受案的总量有所下降,但总比却与2005年基本持平,盗窃案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盗窃案件尤其是入户盗窃案件的多发带来了很多社会隐患,由盗窃引起的转化抢劫、强奸等案例不在少数,不仅严重危害公民的财产安全,也时刻威胁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该《意见》的出台和实际适用,惩罚了犯罪分子,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起了又一道法律屏障。
其他链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其他链接:入户盗窃分文未得亦应治罪
其他链接:非法侵入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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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入室偷摸却一无所获的犯罪嫌疑人王登明被抓。按以往惯例,他顶多会被治安处罚了事。但是,昨日,他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批捕。因为该省出台了新刑事政策,对翻窗撬锁入室小偷未构成盗窃罪的,统一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
今年1月15日下午1时左右,王登明来到了宁波市江北区裘市村一农户家,先上前敲门,确定里面无人后,王登明一手拿着螺丝刀,一手拿着银行卡,将这家的屋门撬开。正当他在房间里翻找财物的时候,被隔壁邻居发现扭送到公安机关。
此前,在浙江省盗窃财物2000元以上才构成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一些小偷入室行窃,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得逞或盗窃金额比较少,往往只是受到治安处罚。
【改革措施】
2006年底,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颁布了《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以翻窗、撬门、开锁等手段入户行窃的,可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江北区公安部门经侦查后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检察机关审查后,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批准逮捕王登明。
【借鉴意义】
    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盗窃等侵财类案件一直呈高发势头。从2005年和2006年检察院受理盗窃案件数及人数来看,两年来盗窃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均超出全年受理案件数和人数的一半。2006年虽然出台了提高盗窃罪够罪数额的标准,全年盗窃案件受案的总量有所下降,但总比却与2005年基本持平,盗窃案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盗窃案件尤其是入户盗窃案件的多发带来了很多社会隐患,由盗窃引起的转化抢劫、强奸等案例不在少数,不仅严重危害公民的财产安全,也时刻威胁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该《意见》的出台和实际适用,惩罚了犯罪分子,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起了又一道法律屏障。
其他链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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