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反腐:2006我国反腐热点扫描
“反对腐败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2006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大会上向世人庄严宣告。2006年,党中央继续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反商业贿赂:铲除危害经济社会的毒瘤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或单位较为严重。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九个方面成为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区。商业贿赂不但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败坏了社会风气,还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对这一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公害,党中央高度重视。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先后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就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后,商业贿赂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商业贿赂易发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个领域,成为治理的重点。据统计,到2006年9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992件,涉案金额32.86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2537件,占总数的23.1%;涉案金额8.35亿元,占总金额的25.4%;涉及厅局级干部68人,县处级干部511人。 
    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被查处。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15起重大商业贿赂案中,罪犯大都借职务之便大肆受贿,其中涉案金额最少的为56万元,最多的为1073万元。所有案犯都在判决中受到了严惩,其中9起案件的主犯被判处15年左右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治标,又要治本。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加快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006中国反商业贿赂“亮剑” 雷声大雨点更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详解2006年商业贿赂5大特点
查处大要案:重拳整治房地产等领域腐败 
   近年来,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这一现象在房地产领域表现得尤为“活跃”,不少手握批地大权的官员身陷其中,难以自拔。房地产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 
    哪里有腐败,哪里就会有反腐败。2006年,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炳毅,福州仓山区土地局局长李仲,仓山区区委书记张森兴等一批官员,因涉嫌与房地产有关的经济问题被查处。观察家发现,在2006年,一些与房地产圈保持着某种暧昧关系的官员纷纷落马。 
    同时,在查处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保基金案件时,中央重拳出击,毫不手软,赢得了广大干部与群众的坚决拥护和全社会的高度赞誉。9月24日,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等严重违纪问题,中共中央决定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进行立案检查。时隔不到一个月,10月12日,政府另一名高级官员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被免职。邱晓华因涉嫌在上海社保资金案中严重违纪,接受中纪委的审查。 
    这正如中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所说:“这些重要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严肃党纪、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充分证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违反党纪的党员,不论其职位高低,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建设部通报房地产交易违法违规案例 重点治腐败
加强换届监督:打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
   从2006年开始到2007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党委将分批集中换届,这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能否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的长远发展。  
    为了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以确保地方党委换届顺利进行。 
    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于1月23日、7月19日两次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如陕西省商洛市委原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等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肃并高调处理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反映出纪律检查部门对换届监督工作的高度关注,彰显了中央坚决反对并严厉打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坚强决心。
--中纪委中组部督查市县乡党委换届 遏制买官卖官
国际反腐跃上前台
    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腐败分子败露后潜逃出境或将赃款转至境外的情况日益增多。来自公安部的数字显示,到2005年底,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涉案金额近700亿元人民币。 
   2006年10月,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河北香河召开成立大会。这是第一个以各国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标志着打击贪污贿赂腐败犯罪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2005年,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各国反贪机构联手肃贪,将令贪官无处可逃。截至目前,我国在国外有关机构的配合下,从30多个国家或地区成功抓获了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0多人,极大地震慑了腐败犯罪,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 贾春旺当选第一届主席
2006反贪大案
◆上海社保基金大案
  2006年8月9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在上海市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被正式免去局长职务。祝均一落马问题涉及到老百姓的保命钱: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给民营企业家张荣坤旗下的福禧投资公司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的权益。在此次会上,上海市市长韩正透露,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监管处原处长陆祺伟、上海电气集团原副总裁韩国璋也在接受调查。
    8月24日,据新华社发布电文称:“有关部门在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问题进行核查中发现,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涉嫌严重违纪。” 
    9月24日,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被免职。 
    10月20日,张荣坤担任董事长的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有关司法机关的通知,张荣坤董事长已被依法逮捕”。 
    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说,有关部门在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中,发现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纪委正在对其进行审查。 
◆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腐败案
   2006年11月29日,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昭耀供认不讳。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节,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委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统计,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中,大多数涉及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受贿总额300万元左右。 
    王昭耀,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8月19日被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职务。因涉嫌受贿犯罪,王昭耀于2005年9月17日依法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
   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七年。 
    经审理查明,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政府指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管理专门用于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及相关善后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均另案处理)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李达昌违背国务院确定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违反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专项资金划入专户储存并不得动用的决定,无视省财政厅等单位和部门提出的反对动用专项资金的意见,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余美元,致使其中384万余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案发后,已追缴11.9万余美元。
◆国家药监局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
  2006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郝和平之妻、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原行政部主任付玉清,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郝和平是“药监局腐败窝案”首名被告人。  
    根据法院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四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此外,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付玉清一起,曾以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另外,郝和平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
◆郴州腐败窝案
   在不长的时间内,湖南省郴州市连爆腐败案,包括原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内的一批人落马。
    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是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2005年8月24日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法院判处死刑)案牵出来的。这个玩钱、玩权和玩女人的“三玩干部”因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于2006年9月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雷渊利曾说自己不是郴州最贪的官员,如果排位,他只能排到“第12位”。 
    这一说法在李大伦等人腐败案浮出水面后得到部分的印证。据李大伦夫妇初步交代,近年他们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25万元:收受各级党政人员以拜节、贺寿、出国、子女留学等名义送的600多万元人民币、12.2万元美元、2000元欧元和8000元加元。此外,还有600多件贵重物品被调查组扣压。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广东疾控中心罗耀星受贿案
   罗耀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在他的头上,有不少耀眼的光环:在2003年抗击“非典”工作中,他率先提出了“防非典必先防流感”的有效措施,并向全国推广,他因此被广东省政府授予抗击“非典”先进个人三等功。他还曾多次被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授予先进个人等称号。 
    据检察机关调查和法院审理认定,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利用其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全省疫苗的推广、订购、审核疫苗款的支付、参与决定全省所需疫苗的种类和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疫苗经销商所送的贿赂共计1118.5万元。2006年9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罗耀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据悉,该案只是广东省疾控中心受贿“窝案”中的第一宗,这一腐败窝案涉案10件10人,涉案金额高达2242万元。涉案人还有疫苗组原组长蔡汉港(12月8日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疫苗组原副组长彭志红、计财科原科长张振雄和原会计黎玉华,所涉罪名均为受贿。此外,罗耀星案件还带出了广州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原科长梁建华等人受贿案。 
◆杭州首例旅游受贿案 
   国家工作人员因接受出国旅游好处会不会构成犯罪?2006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作出了回答。萧山区检察院在查办该区技工学校原校长任某涉嫌贪污案的过程中发现,任某为提高学校的收费标准曾向萧山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王雅萍行贿,并两次邀请其携夫出国旅游,费用由学校财务支出,数额较大。 
    经过秘密初查,检察机关在获取了相关证据后迅速进入侦查程序,从而揭开了这起旅游受贿案。2004年至2005年,王雅萍利用负责教育部门收费管理工作的便利,为该区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提供便利和帮助,两次接受该校提供的出国旅游,并有接受其他财物的行为,共计价值人民币46580元。2006年9月,王雅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许多情况下,某些非财产性的利益比财产性的利益更具腐蚀性,更能够达到行贿者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受贿罪的贿赂范围,不能仅限于直接的财物,应当也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因此,此案的判决意义非同寻常。 
◆全国首例不良债权贪污案
   由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员办事处移送,并由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全国首例金融不良债权处置过程中的特大贪污案,2006年7月7日由如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吉宜军、陈力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八年,并分别被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没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陈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6年9月,南通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刑期,将两人贪污所得赃款改判返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陈力和吉宜军的最终获罪标志着我国司法实践对以“债权”为侵犯对象的犯罪行为的惩治破冰。 
    经法院审理查明,吉宜军原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助理经理,陈力原是南通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2年至2003年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将南通粮油公司的2407万元企业不良贷款债权及抵押物进行打包处置。后在对该资产进行评估时,陈力利用职务便利,对资产进行瞒报,吉宜军明知此事仍默认评估结果。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吉宜军、陈力与李蓉另案处理一起,将被瞒报而低评、漏评的公共财产389万余元通过设立公司、串通拍卖的手法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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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铲除危害经济社会的毒瘤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或单位较为严重。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九个方面成为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区。商业贿赂不但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败坏了社会风气,还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对这一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公害,党中央高度重视。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先后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就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后,商业贿赂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商业贿赂易发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个领域,成为治理的重点。据统计,到2006年9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992件,涉案金额32.86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2537件,占总数的23.1%;涉案金额8.35亿元,占总金额的25.4%;涉及厅局级干部68人,县处级干部511人。 
    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被查处。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15起重大商业贿赂案中,罪犯大都借职务之便大肆受贿,其中涉案金额最少的为56万元,最多的为1073万元。所有案犯都在判决中受到了严惩,其中9起案件的主犯被判处15年左右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治标,又要治本。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加快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006中国反商业贿赂“亮剑” 雷声大雨点更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详解2006年商业贿赂5大特点
查处大要案:重拳整治房地产等领域腐败 
   近年来,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这一现象在房地产领域表现得尤为“活跃”,不少手握批地大权的官员身陷其中,难以自拔。房地产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 
    哪里有腐败,哪里就会有反腐败。2006年,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炳毅,福州仓山区土地局局长李仲,仓山区区委书记张森兴等一批官员,因涉嫌与房地产有关的经济问题被查处。观察家发现,在2006年,一些与房地产圈保持着某种暧昧关系的官员纷纷落马。 
    同时,在查处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保基金案件时,中央重拳出击,毫不手软,赢得了广大干部与群众的坚决拥护和全社会的高度赞誉。9月24日,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等严重违纪问题,中共中央决定对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进行立案检查。时隔不到一个月,10月12日,政府另一名高级官员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被免职。邱晓华因涉嫌在上海社保资金案中严重违纪,接受中纪委的审查。 
    这正如中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所说:“这些重要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严肃党纪、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充分证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违反党纪的党员,不论其职位高低,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建设部通报房地产交易违法违规案例 重点治腐败
加强换届监督:打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
   从2006年开始到2007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党委将分批集中换届,这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能否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的长远发展。  
    为了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以确保地方党委换届顺利进行。 
    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于1月23日、7月19日两次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如陕西省商洛市委原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等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肃并高调处理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反映出纪律检查部门对换届监督工作的高度关注,彰显了中央坚决反对并严厉打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坚强决心。
--中纪委中组部督查市县乡党委换届 遏制买官卖官
国际反腐跃上前台
    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腐败分子败露后潜逃出境或将赃款转至境外的情况日益增多。来自公安部的数字显示,到2005年底,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涉案金额近700亿元人民币。 
   2006年10月,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河北香河召开成立大会。这是第一个以各国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标志着打击贪污贿赂腐败犯罪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2005年,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各国反贪机构联手肃贪,将令贪官无处可逃。截至目前,我国在国外有关机构的配合下,从30多个国家或地区成功抓获了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0多人,极大地震慑了腐败犯罪,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 贾春旺当选第一届主席
2006反贪大案
◆上海社保基金大案
  2006年8月9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在上海市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被正式免去局长职务。祝均一落马问题涉及到老百姓的保命钱: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给民营企业家张荣坤旗下的福禧投资公司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的权益。在此次会上,上海市市长韩正透露,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监管处原处长陆祺伟、上海电气集团原副总裁韩国璋也在接受调查。
    8月24日,据新华社发布电文称:“有关部门在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问题进行核查中发现,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涉嫌严重违纪。” 
    9月24日,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被免职。 
    10月20日,张荣坤担任董事长的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有关司法机关的通知,张荣坤董事长已被依法逮捕”。 
    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说,有关部门在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中,发现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纪委正在对其进行审查。 
◆安徽原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腐败案
   2006年11月29日,安徽省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王昭耀供认不讳。检察机关指控,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节,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委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外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统计,在王昭耀被指控的44笔受贿事实中,大多数涉及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受贿总额300万元左右。 
    王昭耀,1989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8月19日被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职务。因涉嫌受贿犯罪,王昭耀于2005年9月17日依法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
   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滥用职权案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七年。 
    经审理查明,李达昌在担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期间,受四川省委、省政府指派,担任为处理乌干达欧文电站承包工程合同纠纷而成立的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管理专门用于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及相关善后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李达昌的女儿李某、学生贾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均另案处理)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李达昌违背国务院确定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违反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专项资金划入专户储存并不得动用的决定,无视省财政厅等单位和部门提出的反对动用专项资金的意见,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余美元,致使其中384万余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案发后,已追缴11.9万余美元。
◆国家药监局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
  2006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郝和平之妻、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原行政部主任付玉清,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郝和平是“药监局腐败窝案”首名被告人。  
    根据法院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四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此外,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付玉清一起,曾以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另外,郝和平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
◆郴州腐败窝案
   在不长的时间内,湖南省郴州市连爆腐败案,包括原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内的一批人落马。
    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是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2005年8月24日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法院判处死刑)案牵出来的。这个玩钱、玩权和玩女人的“三玩干部”因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于2006年9月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雷渊利曾说自己不是郴州最贪的官员,如果排位,他只能排到“第12位”。 
    这一说法在李大伦等人腐败案浮出水面后得到部分的印证。据李大伦夫妇初步交代,近年他们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25万元:收受各级党政人员以拜节、贺寿、出国、子女留学等名义送的600多万元人民币、12.2万元美元、2000元欧元和8000元加元。此外,还有600多件贵重物品被调查组扣压。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广东疾控中心罗耀星受贿案
   罗耀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在他的头上,有不少耀眼的光环:在2003年抗击“非典”工作中,他率先提出了“防非典必先防流感”的有效措施,并向全国推广,他因此被广东省政府授予抗击“非典”先进个人三等功。他还曾多次被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授予先进个人等称号。 
    据检察机关调查和法院审理认定,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利用其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全省疫苗的推广、订购、审核疫苗款的支付、参与决定全省所需疫苗的种类和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疫苗经销商所送的贿赂共计1118.5万元。2006年9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罗耀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据悉,该案只是广东省疾控中心受贿“窝案”中的第一宗,这一腐败窝案涉案10件10人,涉案金额高达2242万元。涉案人还有疫苗组原组长蔡汉港(12月8日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疫苗组原副组长彭志红、计财科原科长张振雄和原会计黎玉华,所涉罪名均为受贿。此外,罗耀星案件还带出了广州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原科长梁建华等人受贿案。 
◆杭州首例旅游受贿案 
   国家工作人员因接受出国旅游好处会不会构成犯罪?2006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作出了回答。萧山区检察院在查办该区技工学校原校长任某涉嫌贪污案的过程中发现,任某为提高学校的收费标准曾向萧山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王雅萍行贿,并两次邀请其携夫出国旅游,费用由学校财务支出,数额较大。 
    经过秘密初查,检察机关在获取了相关证据后迅速进入侦查程序,从而揭开了这起旅游受贿案。2004年至2005年,王雅萍利用负责教育部门收费管理工作的便利,为该区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提供便利和帮助,两次接受该校提供的出国旅游,并有接受其他财物的行为,共计价值人民币46580元。2006年9月,王雅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许多情况下,某些非财产性的利益比财产性的利益更具腐蚀性,更能够达到行贿者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受贿罪的贿赂范围,不能仅限于直接的财物,应当也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因此,此案的判决意义非同寻常。 
◆全国首例不良债权贪污案
   由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员办事处移送,并由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全国首例金融不良债权处置过程中的特大贪污案,2006年7月7日由如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吉宜军、陈力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八年,并分别被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没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陈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6年9月,南通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刑期,将两人贪污所得赃款改判返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陈力和吉宜军的最终获罪标志着我国司法实践对以“债权”为侵犯对象的犯罪行为的惩治破冰。 
    经法院审理查明,吉宜军原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助理经理,陈力原是南通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2年至2003年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将南通粮油公司的2407万元企业不良贷款债权及抵押物进行打包处置。后在对该资产进行评估时,陈力利用职务便利,对资产进行瞒报,吉宜军明知此事仍默认评估结果。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吉宜军、陈力与李蓉另案处理一起,将被瞒报而低评、漏评的公共财产389万余元通过设立公司、串通拍卖的手法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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