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综述:1月1日-1月6日立法综述
中注协: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月4日对外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和国际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事务所内部治理的五项指导思想。即,事务所内部治理应当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合”为基础、以增进内部和谐为重点、以合伙文化为导向。
指南征求意见稿重点规范了事务所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分别对事务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主任会计师的权责,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加入与退出以及出资与股权转让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倡导事务所采取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等符合行业人合、智合特征的组织形式及分配形式。
指南征求意见稿还对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工作,尤其是事务所与员工的关系、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要求和事务所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与控制等进行了规范。
安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通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机关和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这是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最新通过的《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条款。该条例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地方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对于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问题。
根据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有: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责令限期修改,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改变、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依法履行;对违法设立的行政执法组织或者对不适当的行政执法委托,责令限期改正;对制定和发布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和作出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责成或者建议有关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而且,上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下级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上海:《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施行 严控占道行为
在人行道上新增设施必须持有行政许可证;全市掘路计划1年不超1000项;临时占路1次许可超时3个月以几何级数翻倍加收管理费……从元旦开始施行的新《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马路“开膛破肚”加以规范,以切实做到还路于民,保障人行道通畅。
目前,上海市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各类公共设施多达20余种,总数达5.3万处,因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导致上述各类设施的设置已处于无序状态。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占用人行道设置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站招牌、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点)、阅报栏、流动厕所等设施的,应保证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小于1.8米。同时新的法规禁止在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设置广告牌,并赋予市政部门行政许可权。
甘肃:抗洪应急预案出台 5城市为重点防洪城市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该预案,兰州市、平凉市崆峒区、天水市麦积区、陇南市武都区、临夏市等5座城市为重点防洪城市,城市防洪预警最高为Ⅰ级,最低为Ⅳ级。黄河兰州段发生10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其他4座重点防洪城市所在河流发生特大洪水,启动Ⅰ级防洪预警。预案提出,黄河兰州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及100年一遇以下洪水时:兰州市要严密巡查雁滩段堤防工程;调集抢险物资、队伍上堤待命,加高加固重点堤防,组织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海南:规定乡镇政府不得借贷盖楼
乡镇一级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借款或者贷款进行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这是海南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建立依法处置行政机关债务工作机制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
通知要求:所有拟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规范运作,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动工;贷款进行工程建设的,要报省政府备案后方可建设。
通知指出,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办公楼还是工程款拖欠大户,有的在法院判决败诉后,仍不偿还债务。为此,海南省政府要求,行政机关对法院判决无异议的,原则上应当无条件执行,尽可能清偿债务。确因资金困难,暂时无能力全部偿还的,各有关市、县政府和单位应当主动与债权人接触,商定分期偿还协议,调动各种资源偿还行政机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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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月4日对外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和国际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事务所内部治理的五项指导思想。即,事务所内部治理应当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宗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合”为基础、以增进内部和谐为重点、以合伙文化为导向。
指南征求意见稿重点规范了事务所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分别对事务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主任会计师的权责,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加入与退出以及出资与股权转让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倡导事务所采取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等符合行业人合、智合特征的组织形式及分配形式。
指南征求意见稿还对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工作,尤其是事务所与员工的关系、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要求和事务所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与控制等进行了规范。
安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通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机关和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这是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最新通过的《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条款。该条例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地方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对于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问题。
根据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有: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责令限期修改,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改变、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依法履行;对违法设立的行政执法组织或者对不适当的行政执法委托,责令限期改正;对制定和发布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和作出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责成或者建议有关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而且,上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下级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上海:《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施行 严控占道行为
在人行道上新增设施必须持有行政许可证;全市掘路计划1年不超1000项;临时占路1次许可超时3个月以几何级数翻倍加收管理费……从元旦开始施行的新《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马路“开膛破肚”加以规范,以切实做到还路于民,保障人行道通畅。
目前,上海市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的各类公共设施多达20余种,总数达5.3万处,因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导致上述各类设施的设置已处于无序状态。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占用人行道设置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站招牌、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亭(点)、阅报栏、流动厕所等设施的,应保证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小于1.8米。同时新的法规禁止在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设置广告牌,并赋予市政部门行政许可权。
甘肃:抗洪应急预案出台 5城市为重点防洪城市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该预案,兰州市、平凉市崆峒区、天水市麦积区、陇南市武都区、临夏市等5座城市为重点防洪城市,城市防洪预警最高为Ⅰ级,最低为Ⅳ级。黄河兰州段发生10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其他4座重点防洪城市所在河流发生特大洪水,启动Ⅰ级防洪预警。预案提出,黄河兰州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及100年一遇以下洪水时:兰州市要严密巡查雁滩段堤防工程;调集抢险物资、队伍上堤待命,加高加固重点堤防,组织群众做好撤离准备。
海南:规定乡镇政府不得借贷盖楼
乡镇一级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借款或者贷款进行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这是海南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建立依法处置行政机关债务工作机制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
通知要求:所有拟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规范运作,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动工;贷款进行工程建设的,要报省政府备案后方可建设。
通知指出,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办公楼还是工程款拖欠大户,有的在法院判决败诉后,仍不偿还债务。为此,海南省政府要求,行政机关对法院判决无异议的,原则上应当无条件执行,尽可能清偿债务。确因资金困难,暂时无能力全部偿还的,各有关市、县政府和单位应当主动与债权人接触,商定分期偿还协议,调动各种资源偿还行政机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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