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第三方用工制”
 “第三方用工制”
5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徐延格诉肯德基公司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第三方用工制”就是俗称的“劳务派遣”。《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比较模糊,并未规定派遣的具体期限。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对此明确规定:“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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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徐延格诉肯德基公司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第三方用工制”就是俗称的“劳务派遣”。《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比较模糊,并未规定派遣的具体期限。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对此明确规定:“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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