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抗震救灾彰显政府信息公开
【事件】
    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了7.8级地震。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证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赴四川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建筑受损及人员伤亡这一敏感而重要的信息得到迅速发布,减少了人们的猜疑,让外界对受灾及抗震救灾情况有了了解。从汶川地震信息的及时、公开发布中,我们看到了政府信息的公开。
距地震发生18分钟——5月12日14时46分,新华网发布消息:四川汶川发生7.8级强烈地震。此时,距地震发生刚刚过去18分钟。紧随其后,国内各主要门户网站的头条都是此条消息。
距地震发生1小时22分钟——15时50分新华网发布消息:总参谋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都军区已派出人员前往震中了解情况。
距地震发生1小时27分钟——15时55分新华网发出快讯: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赶赴灾区。…………
距地震发生25小时32分钟——5月13日16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中国地震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外记者介绍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面对记者的尖锐提问,这些负责人没有回避,而是十分坦诚地一一如实回答。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还公布了最新统计数字——目前地震灾害死亡人数已经达到11921人。
与此同时,新华网及时滚动播报、中央电视台不间断直播,及时转发地震权威信息。
很多市民纷纷表示,震情的多渠道、全方位的持续发布,使大家在较短时间内对此次地震情况有了总体了解,同时也对所在地的相关情况“了然于胸”,因此虽然震感明显,但并没有出现恐慌情绪。
    地震逞威之时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不到半月,汶川地震无疑是条例实施后的一次严峻大考。
【事件背后】
“及时、权威的信息公开,能给公众稳定和理性的预期。”此次的汶川地震,充分体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初衷。
从1998年作为立法研究课题立项,到2008年5月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走过了“十年破冰”的漫长历程。因此,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公布后,给中国社会带来的震撼是空前的。事实上,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我国就已开始推行政务公开的试点工作,直接为立法“热身”。目前,全国80%县级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了门户网站,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在各部门、各地区全面建立起来。在诸如禽流感疫情、食品安全等危机发生时,政府都会及时公布真相。
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等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
值得期待的还有政府信息公开的防腐功能。多年以来,诸如政府项目审批以及各种与民生有关的统计调查数据,个别政府部门隐晦不宣,容易产生腐败行为,而信息公开却是最好的防腐剂。
舆论普遍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各地政府进一步向民主型、开放型、服务型转型。同时,对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也必将唤起公民参与公共政治的民主热情。
【思考】
像许多法律法规一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根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人们普遍的疑虑是,一些部门是否会以“国家秘密”为挡箭牌,“合法”地压缩公民知情权?
根据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问题是,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对何谓“公共利益”做出明确界定。
同时,该条例是一部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因此,只能适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却无法涵盖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其他国家机构,也无法规范国内发展迅猛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等。
因此,有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上呼吁,以更高层级的法律推动更大范围的信息公开,以更好地推进整个公权领域、公共领域的透明化。所以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仅仅是一个开始……
其他链接:汶川地震 真相如何与谣言赛跑
其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其他链接:全国律协号召广大律师为灾民提供无偿涉灾法律援助
其他链接:法律框架下中国政府抗击强震迅疾有力
(浏览:829次 责任编辑:bing)
    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了7.8级地震。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证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赴四川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建筑受损及人员伤亡这一敏感而重要的信息得到迅速发布,减少了人们的猜疑,让外界对受灾及抗震救灾情况有了了解。从汶川地震信息的及时、公开发布中,我们看到了政府信息的公开。
距地震发生18分钟——5月12日14时46分,新华网发布消息:四川汶川发生7.8级强烈地震。此时,距地震发生刚刚过去18分钟。紧随其后,国内各主要门户网站的头条都是此条消息。
距地震发生1小时22分钟——15时50分新华网发布消息:总参谋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都军区已派出人员前往震中了解情况。
距地震发生1小时27分钟——15时55分新华网发出快讯: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赶赴灾区。…………
距地震发生25小时32分钟——5月13日16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中国地震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外记者介绍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面对记者的尖锐提问,这些负责人没有回避,而是十分坦诚地一一如实回答。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还公布了最新统计数字——目前地震灾害死亡人数已经达到11921人。
与此同时,新华网及时滚动播报、中央电视台不间断直播,及时转发地震权威信息。
很多市民纷纷表示,震情的多渠道、全方位的持续发布,使大家在较短时间内对此次地震情况有了总体了解,同时也对所在地的相关情况“了然于胸”,因此虽然震感明显,但并没有出现恐慌情绪。
    地震逞威之时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不到半月,汶川地震无疑是条例实施后的一次严峻大考。
【事件背后】
“及时、权威的信息公开,能给公众稳定和理性的预期。”此次的汶川地震,充分体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初衷。
从1998年作为立法研究课题立项,到2008年5月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走过了“十年破冰”的漫长历程。因此,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公布后,给中国社会带来的震撼是空前的。事实上,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我国就已开始推行政务公开的试点工作,直接为立法“热身”。目前,全国80%县级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了门户网站,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在各部门、各地区全面建立起来。在诸如禽流感疫情、食品安全等危机发生时,政府都会及时公布真相。
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一根本转折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等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
值得期待的还有政府信息公开的防腐功能。多年以来,诸如政府项目审批以及各种与民生有关的统计调查数据,个别政府部门隐晦不宣,容易产生腐败行为,而信息公开却是最好的防腐剂。
舆论普遍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各地政府进一步向民主型、开放型、服务型转型。同时,对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也必将唤起公民参与公共政治的民主热情。
【思考】
像许多法律法规一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根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人们普遍的疑虑是,一些部门是否会以“国家秘密”为挡箭牌,“合法”地压缩公民知情权?
根据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问题是,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对何谓“公共利益”做出明确界定。
同时,该条例是一部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因此,只能适用于政府行政机关,却无法涵盖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其他国家机构,也无法规范国内发展迅猛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等。
因此,有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上呼吁,以更高层级的法律推动更大范围的信息公开,以更好地推进整个公权领域、公共领域的透明化。所以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仅仅是一个开始……
其他链接:汶川地震 真相如何与谣言赛跑
其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其他链接:全国律协号召广大律师为灾民提供无偿涉灾法律援助
其他链接:法律框架下中国政府抗击强震迅疾有力
编者寄语:搜可法律周刊高端阅读致力于推荐最具深度和看点的文章,以飨读者,同时也期望得到读者对高端频道的支持。请记住这个域名:http://haolawyer.com/weekly/,或加入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