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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讯息:吕良彪《“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
【成书背景】

  当下的中国,律师理应有所思索:律师作为这个社会的公共知识分子,作为公民权利的忠实代表、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林晓东先生认为此“三个代表”正切合民主、共和、宪政之意,刘军宁先生对此高度认同),理应以法律人特有的方式,对宪政、法治,对人权保护、对社会的深刻变革进行思考----没有法治思想和法律文化的土壤是不可能有真正的“依法治国”的。 

  当下的中国,律师理应有所表达:律师作为“在野法曹”,在中国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强制性权力,他们所享有的只是一种“表达权”、“请求权”甚至“求情权”。律师要影响社会实现自身职业价值,无论是以诉讼、非诉讼的法律职业模式,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会公共规则制定的政治模式还是成为某一专业领域权威或是公众意见领袖的文化模式,都需要一种符合法律人特性的、内敛而理性的表达。 

  当下的中国,律师理应有所呐喊:律师本应是自由职业,然而法治土壤的匮乏、司法环境的恶劣和执业权利的缺失却使中国律师不得不成为“戴着镣锆的舞者”。中国的改革就是“变法”,几千年莫不如此。然而无论是当社会深刻变革之际,还是为当事人权利而辩之时,律师的声音却总是那么的微弱与脆弱,这其实是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公民权利的微弱与脆弱的一种体现。于是,中国的律师注定要为自身权利而呐喊,注定要为民主法治的进程而呐喊----这当然是一种悲壮,但不应是西西弗斯式的无奈。 

    这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律师在多年的法律历程中的思索、表达乃至呐喊,法律出版社将其近五十篇演讲集结成册。

【内容简介】 

    书中包括吕良彪律师在律师论坛、律师年会、人民大学、政法大学以及各种律师实务研讨会、央视节目上的演讲,内容涉及律师心路历程、律师职业,国企改革、投资并购、司法独立、宪政与人权等。  

江平序言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律师都做到,但许多律师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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