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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短评:涨价可以,但涨价的形式不能违法
【事件】

    在持续上涨的成本压力下,各方便面生产企业也开始纷纷涨价。7月26日,由华龙带领,中低价方便面价格整体上调。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行业协会进行讨论的结果是,康师傅、统一、今麦郎、日清、农心等十多家知名企业全部参与近期调价行动,这些企业的产品市场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不过由行业协会出面组织的“调价行动”引起不少质疑。>>>详细

【短评】

    国内方便面生产企业内部开会协商后实施统一涨价,是较为典型的短期价格协定行为。这种行为应属垄断形式之一,是指大企业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共同控制某类商品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垄断形式。这种垄断虽然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但同样涉嫌阻碍市场竞争,正如有专家所言,“涨价是可以的,但涨价的形式是违法的———涨价行为事先约定,而不是不约而同”。 

    解决涨价问题的根本在于,通过正当法律程序给涨价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毕竟,在法治化的市场经济中,没有人会逼迫企业为赢得赞扬而“该涨却不涨”,但也绝不允许企业运用包括各种垄断在内的不正当手段去获取超额利润。涨与不涨都得经得住法治的度量,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得依赖法律制度的不断跟进,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构建出公开、透明的博弈机制。依靠这样的制度设计,相关企业可以通过成本公开等方式,说明涨价的必要性,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公众也可以藉此表达自己的诉求,进而约束某些企业不当的经济行为。 

  因此,从较宏观的角度,应尽快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我国从1994年就开始了反垄断法的起草工作,然而11年过去了,这部与国民经济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却始终未能出台。近年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虽然依据已经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了大量垄断案件,但目前,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事件依然层出不穷,而我国现行法律对垄断行为的规范却过于零散。毫无疑问,酝酿中的反垄断法将被赋予对各行业反垄断法规进行法律整合的使命。 

  同时,还要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现在有些听证会随意性很大,操作过程很不规范,通过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对于当事双方都会起到积极作用。 

其他链接中低档方便面今起集体涨价被质疑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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