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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要案:飞行员辞职东航索赔案开庭
【案情概览】

   今年5月8日,东航武汉公司7名飞行员因“在很多问题上与公司达不成一致”而提出辞职。5月18日,又有6名飞行员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他们的辞职申请并没有得到东航的准许。一个月后,这13名飞行员向湖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时停止了飞行。此后,东航武汉公司向省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反诉,要求这13名飞行员支付共计1亿500多万元的赔偿金。

【相关案件】

    ●2004年6月,海航集团控股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国有航空)14名飞行员集体向公司提交辞职书投奔奥凯航空公司(民营航空),赔偿金由奥凯和海航协商后解决。 
    ●2004年7月12日,东航江苏分公司(国有航空)2名机长提出辞职,法院判决他们分别支付航空公司赔偿款100万元。 
    ●2004年11月,海航一飞行员提出辞职,今年8月20日转签鹰联航空(民营航空),鹰联航空支付100万元人民币赔偿款给海航。 
    ●2005年4月,厦门航空公司(国有航空)一飞行员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法定节日加班费、违约金和其他赔偿共计135万余元。公司提出反诉,要求赔偿323万余元。最终仲裁委裁定飞行员辞职无效,要求其支付公司120万余元。 
    ●2006年11月17日,东航总部与东星航空(民营航空)签订协议,22名飞行员“转会”东星航空,每人“转会费”210万元,加上安置费,每人则高达300万元。 

【各方说法】

航空公司:先支付培训费再辞职

    从一名普通学员,成为一名合格的飞行员,培训周期至少需要7年;而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机长,至少需要10年时间。航空公司在此期间须付出高额的培训费。

飞行员:无固定期限合同即随时可以走人

    目前,国有航空公司基本都是执行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制度。东航一位飞行员对记者说:“我认为的无固定期限,就是随便什么时间都可以结束,1年也行,10年也行。”但航空公司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把这种合同当作终身合同,也就是飞行员必须要做到规定的退休年龄,要不然,就须向航空公司赔偿。

【专家意见】

   据中国民航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郑兴无介绍,在国外,飞行员培训、流动早已完全市场化。如欧美、巴西等国家的飞行员,基本上都是自己花钱上飞行学校,航空公司不用支付成本,因此这些国家飞行员的就业择业,只需要飞行员协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而且,在航空公司工作后,飞行员为提高自己技能或者进行的培训,费用也都是自己支出,航空公司只负责发放飞行员的薪水。这样,飞行员到航空公司工作都是签署5年、10年的合同,来去自由,避免了我国现在的这种状况:飞行员跳槽会给航空公司带来风险,由此引发巨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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