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时评:受贿罪的刑罚结构亟待改革
   受贿罪的刑罚结构,就是指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罪所设置的刑种和刑罚幅度。笔者主张,贪污罪、受贿罪的罪质不同,应当分别设置法定刑。 
    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每种具体犯罪所设置的法定刑,反映了国家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对犯罪人的谴责态度。国家认为某种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程度大的,规定较重的法定刑,反之,国家认为某种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程度较轻的,就规定较轻的法定刑,以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也便于对犯罪分子区别对待。所以,各种犯罪的法定刑,就是罪刑轻重的法律表现方式,也是衡量和区别各种犯罪危害性大小的唯一标准。 
    由于罪名种类很多,犯罪情节纷繁复杂,在刑事立法上对每种犯罪设置一种科学、合理的刑种和量刑幅度是十分困难的,但刑罚结构不仅直接关系到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是否公平、公正,也关系到遏制犯罪的导向,故研究这一课题又是十分必要的。 
◆受贿罪刑罚结构设置上的种种弊端
   (1)偏离罪刑相适应原则。(2)法定刑档次之间交叉重合。(3)犯罪情节与量刑情节的界限不清。(4)最低与最高限度法定刑之间跨度过大。(5)受贿数额与刑期比值轻重颠倒。
    由于上述立法上的弊端,导致在目前司法实践中,除个别罪行特别严重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无法比较外,在有期徒刑范围内处罚的受贿案件,凸显司法不公,轻重失衡。 
    受贿数额越小,刑罚处罚越重;受贿数额越大,刑罚处罚较轻。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受贿在10万元以下的部分犯罪处罚畸重,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最低的二三千元要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相反,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受贿罪法定刑设置改革构想
    改革现行刑法中对受贿罪的量刑结构,改革严惩小受贿犯、轻纵大受贿犯的规定势在必行,笔者建议将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修改规定为:“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单处受贿数额一倍的罚金。悔罪表现好的,免予刑事处罚,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处罚条例》处罚。 
    (二)个人受贿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受贿数额一倍的罚金。 
    (三)个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受贿数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四)个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索取贿赂或者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从重处罚。受贿后有悔罪表现或积极退赃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满后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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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每种具体犯罪所设置的法定刑,反映了国家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对犯罪人的谴责态度。国家认为某种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程度大的,规定较重的法定刑,反之,国家认为某种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程度较轻的,就规定较轻的法定刑,以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也便于对犯罪分子区别对待。所以,各种犯罪的法定刑,就是罪刑轻重的法律表现方式,也是衡量和区别各种犯罪危害性大小的唯一标准。 
    由于罪名种类很多,犯罪情节纷繁复杂,在刑事立法上对每种犯罪设置一种科学、合理的刑种和量刑幅度是十分困难的,但刑罚结构不仅直接关系到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是否公平、公正,也关系到遏制犯罪的导向,故研究这一课题又是十分必要的。 
◆受贿罪刑罚结构设置上的种种弊端
   (1)偏离罪刑相适应原则。(2)法定刑档次之间交叉重合。(3)犯罪情节与量刑情节的界限不清。(4)最低与最高限度法定刑之间跨度过大。(5)受贿数额与刑期比值轻重颠倒。
    由于上述立法上的弊端,导致在目前司法实践中,除个别罪行特别严重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无法比较外,在有期徒刑范围内处罚的受贿案件,凸显司法不公,轻重失衡。 
    受贿数额越小,刑罚处罚越重;受贿数额越大,刑罚处罚较轻。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受贿在10万元以下的部分犯罪处罚畸重,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最低的二三千元要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相反,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受贿罪法定刑设置改革构想
    改革现行刑法中对受贿罪的量刑结构,改革严惩小受贿犯、轻纵大受贿犯的规定势在必行,笔者建议将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修改规定为:“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单处受贿数额一倍的罚金。悔罪表现好的,免予刑事处罚,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处罚条例》处罚。 
    (二)个人受贿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受贿数额一倍的罚金。 
    (三)个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受贿数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四)个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索取贿赂或者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从重处罚。受贿后有悔罪表现或积极退赃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满后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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