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周刊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今天是:公元2008年11月23日第47周 所有周刊列表显示

1 访谈录:人户分离:户籍管理的一道难题
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被称作人户分离。因城市规划、危房改造、房屋出租、人口流动等原因,人户分离问题日益突出。人户分离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同时也影响到户籍管理和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一是不利于案件的查处和侦破,严重的人户分离已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新问题;二是难以掌握工作对象,不利于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发表于 2007年02月08日  [阅读全文>>]  浏览:30次

2 访谈录:专访最高院院长肖扬
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矛盾凸显期,法院一直是矛盾映射和舆论关注的焦点。近来死刑核准权回收、诉讼费下调、加大司法调解力度等一系列举措的推出,预示着最高人民法院加快研究和确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对人民法院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作了阐述。
发表于 2007年02月07日  [阅读全文>>]  浏览:52次

其他链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3 访谈录: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细说消费维权四大
春节临近,不少人都开始忙着去饭馆预定年夜饭,一报菜名,金猪贺岁、富贵有余……听上去很喜庆,可是花哨菜名背后却暗藏价格“猫儿腻”。对消费者的烦恼,深圳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干部杨剑昌深有感触。消费者和消费者维权部门维权时到底面临哪些困境?杨剑昌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发表于 2007年02月01日  [阅读全文>>]  浏览:67次

4 访谈录:法律专家:真英雄要有大胸怀
近两天有一篇关于研究生刀捅数人却被奉为英雄的报道引起了各方关注。很多人赞赏左凡这种行为为“校园里罕见的血性”,最近南京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对这种事件,很多网友,包括学生都有各种不同的观点,有很多人认为左凡的这种行为不应该被判行为过当。
发表于 2007年01月27日  [阅读全文>>]  浏览:68次

5 访谈录:由影响性诉讼倾听法治进步的足音
影响性诉讼,也就是指具有较大的社会公知度、隐含制度冲突、冲击着人们的法治理念,甚至能够促进制度进步的诉讼,这些诉讼不只是关乎个案公正,而且具有制度价值。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结果揭晓,也让我们进一步看到了2006中国法治的进步。
发表于 2007年01月20日  [阅读全文>>]  浏览:223次
相关链接热门诉讼: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揭晓
6 新闻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个人每年可购汇5万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年底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较为重大的调整和改进,新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月5日制定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表于 2007年01月06日  [阅读全文>>]  浏览:242次

7 新闻发布:公安部新闻发布会 介绍打击洗钱犯罪情
2006年12月19日,中国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行了“通报近年来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在发布会上说,今年以来,广东、上海、内蒙、北京、辽宁、黑龙江等地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5800多万元,涉及非法经营资金达140多亿元人民币。
发表于 2006年12月19日  [阅读全文>>]  浏览:222次

8 访谈录:审判前程序中律师的作用
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这个会议,因为检察官作用不仅是追诉犯罪,而且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审前程序有关人权,与人权保障息息相关,刑事制度的发达与完善是关系到国家法律制度的发达程度。审前程序的发达与完善,检察机关也不能置身事外。审前程序在整个诉讼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审前程序中会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所以,有必要加强对审前程序的研究,这是我国审判程序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发表于 2006年12月19日  [阅读全文>>]  浏览:250次

9 访谈录:检察官、法学教授谈法商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了更好的贯彻这一主题,正义网特别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教授刘广三、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宣教处处长许永俊做客,讨论社会热词“法商”新概念。
发表于 2006年12月15日  [阅读全文>>]  浏览:268次

 本栏共有 64 条 页次:4/8   分页: 首页 前页 2 3 4 5 6 下页 尾页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187 s, 14 queries, 38 - Cache, 242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