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公元2008年08月22日第34周 所有周刊列表显示

1 学术快讯:学者、律师“重庆拆迁案”主题沙龙综
2007年3月30日,针对在《物权法》刚刚颁布之际引起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案”,民商法前沿论坛邀请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各不同专业背景的杨立新教授等著名学者,和长期从事拆迁等相关法律实务的北京德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贺继军先生等著名资深律师,举办了主题为“从《物权法》透视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案——兼论《物权法》的实施问题” 的学者、律师主题沙龙。
发表于 2007年04月04日  [阅读全文>>]  浏览:296次

2 国际交流:法国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中的利益平衡
法国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的制度设计充分维护了契约自由的民法精神,但对交易安全的维护有所不足。不过,通过不动产留置权、解除诉权、不动产特别优先权、强制公示制度、相对效力原则以及登记员责任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在总体上最终实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并基本上维护了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中国的物权立法中,我们不仅要考虑登记对抗主义具有便于统一登记效力、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财产流转等方面的优势,对其制度设计的缺点也不能忽视,在中国目前的法制环境下,优先权制度的缺位将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名义权利人和真正权利人的错位将为交易秩序埋下安全隐患,因此我国在物权立法中不宜采用登记对抗主义。
发表于 2007年03月31日  [阅读全文>>]  浏览:40次

其他链接于海涌
3 学术专论:中国古代司法判决的风格与精神
以往的中国法制史研究详于制度沿革及法制所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的探讨,于司法机构如何解 释和适用法律以及与司法判决有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却很少涉足。学者贺卫方在本文中提出,中国古代司法判决反映了法官们向后看的价值取向,体现了他们作为父母官的角色意识。同时,无视逻辑规则而只追求符合儒家伦理准则也是其特色之一。他还对中国古代司法判决本身的语言学特征及其对法律原则的影响作了一些分析。
发表于 2007年03月31日  [阅读全文>>]  浏览:31次

其他链接贺卫方
4 出版讯息:季卫东《正义思考的轨迹》
著名法学学者季卫东言:有必要从相互的本质直观、人类道德、社会正义等视角来观察现象,不断思索和讨论法学理论上的一些基本问题,并发展出一种以沟通、相互理解以及重叠性共识为基础的新的程序民主主义的制度安排。最新出版的季卫东系列丛书第三卷--《正义思考的轨迹》分别从“人物与学说”以及“法学前沿的景观”这两个角度处理了:何谓法律家的独特思维模型?应该怎样确定实质性价值?当代法学思潮的流向变化如何?的问题。
发表于 2007年03月29日  [阅读全文>>]  浏览:264次

其他链接季卫东
5 国际交流:法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
法国民事诉讼是大陆法系中贯彻当事人主义最为突出的国家,《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第1.2条分别规定当事人不仅是审判对象的提出者,也引导诉讼的进行。可见当事人更多地影响着诉讼的进程,实践中不免有某些当事人利用其诉讼技巧和优势地位干扰诉讼公正的现象,招致诉讼迟滞、耗费巨大,多为世人所诟病。至《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于1976年1月1日颁布实施,审前程序得以完备。研习其审前制度,促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
发表于 2007年03月23日  [阅读全文>>]  浏览:15次

6 学术快讯:全球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会议综述
“全球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承办,来自美国、德国、日本、以色列等国家以及我国大陆、台湾地区共约200名知识产权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就全球化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发表于 2007年03月23日  [阅读全文>>]  浏览:280次

7 学术专论:张文显:论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的全部内涵和基本特征中具有统揽全局、支撑全局的作用。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机制。学者张文显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围绕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国与世界的和谐这四个方面发挥法律的引导和维护作用。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包括立法保障、执法保障、司法保障和守法保障四个方面。
发表于 2007年03月22日  [阅读全文>>]  浏览:126次

其他链接张文显
8 出版讯息:林来梵:《法律与人文》
浙江大学法学院成立60周年之际,作为院庆纪念活动的一个重要项目,由浙江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在浙江大学之所在,联袂举办了全国首届的“法律与人文”专题研讨会,学者林来梵将研讨会上的论文在此结集刊行。
发表于 2007年03月21日  [阅读全文>>]  浏览:274次

其他链接林来梵
9 学术专论:宪法与人民:阿克曼的二元主义宪政理
人民主权成为现代民族国家合法性的最终来源;另一方面,政治已经成为现代社会里诸多领域的一部分,人民已经不可能完全亲历亲为所有政治活动。政治的激情已经为经济利益所替代。随着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推进,古典政治哲学传统已经失去了其所依赖的公民道德。作为古典政治哲学传统丧失的必然后果,高调的人民主权话语和消极的私人公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如何缩减人民主权与常规政治之间的距离,将是宪政理论面临的重要问题。
发表于 2007年03月20日  [阅读全文>>]  浏览:51次

其他链接汪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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