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公元2008年11月23日第47周 所有周刊列表显示
| 1 司法改革:刑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刑事法律制 | |
![]() | 10月13日—15日,由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在江苏省南京紫金山南麓召开。此届年会的主题是“改革开放30年的刑事法治建设”,高铭暄、马克昌等著名刑法学家和近260名专家学者代表应邀出席了此次会议。在会上无论是德高望重的老专家、老教授,还是刑法学界的中坚骨干和中青年学者,都满怀着建言献策的热情,刑事法治建设的相关话题也吸引着每一位与会者。
发表于 2008年10月18日 [阅读全文>>] 浏览:243次 |
| 2 司法简讯:检察、行政机关打击渎职犯罪 | |
![]() | 2008年5月7日,高检院与国务院16家部署局召开联席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出席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特别重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特别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重视预防犯罪,特别重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涉及的政策法律界限。
发表于 2008年05月17日 [阅读全文>>] 浏览:952次 其他链接: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双剑合璧”打击渎职犯罪 其他链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 |
| 3 世界法治:残疾人权利公约正式生效 | |
![]() | 2008年5月3日,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旨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正式生效,全球约6.5亿残疾人的权利从此将以国际公约的形式受到保障。
发表于 2008年05月17日 [阅读全文>>] 浏览:513次 其他链接:关注特殊群体 中国再审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 其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其他链接:解读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四大亮点 |
| 4 司法简讯:最高法调整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 |
![]() | 最高人民法院3月30日公布调整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新标准自4月1日起执行。与1999年首次统一调整相比,这次调整幅度较大,今后绝大部分民商事案件将由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审理。
发表于 2008年04月12日 [阅读全文>>] 浏览:1201次 其他链接:最高法院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其他链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其他链接:最高法披露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调整内幕 |
| 5 司法改革:最高法重庆试点为法官配“秘书” | |
![]() | 送传票、诉前调解、收集证据、接待当事人、制作裁判文书……这些过去法官都得做的烦琐事务,近日,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将不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在该院试点,借鉴美国经验试行《法官助理制度》,为法官配备专职“秘书”给法官“减负”,让法官专注审判,提高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发表于 2008年03月29日 [阅读全文>>] 浏览:1083次 |
| 6 司法简讯:最高法人士透露法官将不必参加公务员 | |
![]() |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宋建朝做客中国法院网进行两会访谈,在与网友交流时透露,通过几年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最高法院正在与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公开遴选法官的实施意见,这一意见有望在近期出台。
发表于 2008年03月15日 [阅读全文>>] 浏览:474次 |
| 7 司法简讯:省级法院检察院领导交流任职 防止权力 | |
![]() | 经各省区市人代会选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28日批准任命了各省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至此,全国交流任职的26名省区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任职全部通过法律程序批准。
发表于 2008年03月01日 [阅读全文>>] 浏览:368次 其他链接:全国省区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半数实现交流 其他链接:全国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换届选举完成 呈现五特点 |
| 8 司法改革:检察院探索检察救济执法新模式 | |
![]() | 近年来我国进入刑事案件高发期,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每年都有部分案件不能及时破获,在已破获的案件中,又有相当数量的案件被害人得不到有效赔偿。在法治社会,除轻微刑事案件外,对犯罪的追诉权由国家统一行使,如果不能查明加害人或加害人无力赔偿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在国家救济缺位的情况下,被害人权益救济,已经成为司法实践的急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救济的新模式。
发表于 2008年03月01日 [阅读全文>>] 浏览:393次 其他链接:司法救助延伸到诉后 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将成制度 其他链接:我国法院将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三大救助制度 其他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 |
| 9 司法改革:最高法院多举措改革审委会 | |
![]() | 高度“行政化”、“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以“会场”代替“法庭”……这是业内人士对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病症”的形象概括。审委会的存废问题,曾是一个激烈争议过的问题。许多主张废除审委会的人认为,审委会用内部开会的形式决定案件的处理,违反了公开审判的法律原则,干预了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独立审判权,应该废除。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着手对审判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和运行方式进行一系列改革和完善,将呈现四大改革亮点。
发表于 2008年02月23日 [阅读全文>>] 浏览:329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