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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重庆晚报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24日


重庆拟有条件推行城乡居民车祸同命同价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本报讯 农村居民出车祸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赔偿。昨日,市高院就即将出台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召开新闻发布会。

  据悉,目前在同一交通事故赔偿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相差接近四比一,也就是说,在同一次车祸中死亡,城镇居民可获得2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而农村居民只能得到5万元。

  即将出台的指导意见为,凡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农村车祸受害人,计算赔偿数额时可按城镇居民处理:1、以本人是否在城镇购买住房为标准。本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购置自有住房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稳定收入的;2、以配偶或其他近亲属是否购买城镇住房为标准。配偶、父母、子女在城镇购置自有住房,本人与其在该房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以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3、以在城镇中租房居住的年限为标准。如果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且有稳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可按城镇居民处理。

  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黄灿波说,制定以上3个条件的理由是,生活中,进入城市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除户口外,其收入、消费等与城镇居民完全一样,应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进行赔偿。

  《指导意见》解读

  撞倒环卫工赔偿要加大

  据了解,去年,沙坪坝区有20多起环卫工人因公发生交通事故,南岸区法院交通合议庭每年也有20多起环卫工遭撞的案件。此次征集意见稿,特别保护清扫路面的环卫工。如果环卫工正确穿着反光背心,遵照相关规范时发生车祸,驾驶员将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如果环卫工人违反作业规范的,则可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10万为上限

  此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具体的个案中,一般没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今后将酌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黄灿波说,在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时,必须考虑过错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法官在个案中针对不同情况自由裁量。据了解,在具体审判实践中,我市法院一般以10万元为精神抚慰金的上限。

  私下达协议法院可撤销

  针对部分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私下达成赔偿协议,而后又因协议不公对簿公堂现象,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显失公平的赔偿协议,法院将依法撤销。

  黄灿波说,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者由于急需医疗费等原因,不得已与车方签订不公平的赔偿协议。“诉讼中,法院依法撤销不公平的赔偿协议,可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受伤者。”

  租车出车祸公司要连带

  该指导意见的起草人、民一庭邬砚法官说,该指导意见特别规定了租车出车祸的赔偿,即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承租人与出租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此一来,汽车租赁公司出租汽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租赁公司可能脱不了连带赔偿干系。

  借车给醉汉车主担责任

  指导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借用他人机动车出车祸,由借用车的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车主仍然要承担赔偿连带责任:1、出借人明知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而仍然出借,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2、出借人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的;3、依据当时的情形,借用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比如,将车借给一个醉汉,而醉汉开车又出车祸的,车主要常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学车出车祸驾校要赔偿

  学员练车出了车祸,由驾校买单合不合理?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学习驾驶员在驾校、驾驶培训班期间,驾驶学习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驾校或培训班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请人陪练过程中,假如驾驶人已经取得驾驶证,驾驶人自行提供车辆的,只有陪练人员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注意义务时,才需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而如果是驾驶人自行提供机动车,由驾校、培训班指派教练员进行陪练的,由驾驶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驾校或培训班承担次要责任。

  如果是驾校或培训班提供学习机动车,并指派教练员进行陪练的,由驾校、驾驶培训班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易守华



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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