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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中青在线 发布日期:2008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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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浙江10月起实行养老保险省内自由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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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杭州8月22日电(记者董碧水)一直“划疆而治”的养老保险,在浙江将迈出重要的改革步伐。记者日前从浙江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浙江省职工养老保险将实现省内自由转移。 

根据此前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浙江省对养老保险的自由流转将不设置任何条件:“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 

相关人士解释,这一新的规定,意味着职工如果从一个城市“跳槽”到另一个城市,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的流动而自由流转。此举也使浙江养老保险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跨统筹区域转移是全国养老保险推进“全覆盖”的一大难点和焦点,由于地区平衡、财政分割等问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一直“划疆而治”。有关人士认为,浙江此举无疑让人们对社保体系的“全国漫游”多了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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