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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天天商报 发布日期:2008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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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户籍证明将成历史 7月1日起公安机关不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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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具户籍证明将成为历史。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将于下月起实施,其中有一条规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比较密切。这条规定是,从7月1日起,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可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在办理结婚登记、银行业务、养老保险、公证、抵押、购房、就学等事项时,一些单位往往要市民出示户籍证明,因此市民也习惯了去便民中心拉一张户籍证明,还有些人为了省事,往往一次拉好几张。据统计,去年便民中心就出具了5万多张户籍证明。

  这段时间,便民中心的公安窗口已经张贴了相关告示,其中指出从7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不再出具户籍证明。一些市民担心如果没有户籍证明,在办理一些事项时是否会遇到麻烦,对此,公安窗口的有关人士表示,户籍证明上面所显示的内容与户口簿、身份证内容相同。市民从事社会活动过程中,需要证明身份的,只要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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