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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人民公安报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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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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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在5月5日召开的全国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坚决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张新枫指出,两年的专项斗争情况表明,目前,我国的黑恶势力犯罪仍处于活跃期,滋生发展周期缩短,侵害领域和行业扩大,组织性隐蔽性增强,对政治领域的渗透加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生活秩序和基层政权建设都构成了重大危害。尽管这两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突出成绩,但黑恶犯罪的本质特征和严重危害性,决定着我们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工作一时一刻都不能有丝毫放松。
张新枫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旗帜鲜明地为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撑腰打气,把打黑除恶民警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要抓好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责任,逐案落实办案责任。要特别重视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两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全国“打黑办”督办、转办的举报线索打掉涉黑组织57个、恶势力115个。但是,线索核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张新枫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提高发现能力,切实树立“情报导侦”理念,强化对黑恶势力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管理和研判。要提高侦查能力,对隐藏较深的涉黑犯罪组织,要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摸清其主要犯罪事实和组织结构,适时破案、适时抓捕,一网打尽,务求全胜,千方百计摧毁其经济依托,深挖“保护伞”,收集好、收集足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做到除恶务尽。要提高办案能力,紧紧围绕涉黑犯罪的特征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特别要注重收集组织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方面的证据,把证据搞确凿、搞扎实,确保斗争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不断统一执法思想,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协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起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惩处黑社会组织活动规定》的决定
广东省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的规定(1997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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