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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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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通过门户网征意见 广州立法网络民调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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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立法模式创新还是立法程序必然要求   
□这一事件给了社会一个信号,表明了立法机构和政府对立法公开透明的态度,愿意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和民生利益贴得更近
□广州市此举只是符合了立法在程序上的必然要求,完全是中规中矩的举动,这也能引来一片赞扬之声,不由得令人感慨
法制网记者 邓新建
近段时间来,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城管条例)通过门户网站“网易”向民众征求意见,同时接受公开评点,由于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公开民调在广州立法史上尚属首次,此举引起了网民的热烈反响。
网络民调引来多方关注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元烽对记者表示,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阳光立法,是近年来广州市人大立法的思路。这次把“城管条例”放到门户网站上公开民调,就是为了更多地听取民意,让社会各界人士都来参与,为立法建言献策。
据了解,此次网络调查一开始,就得到了热烈回应,据统计,本次活动中仅网易网(不包括其他网站)相关专题及报道点击数就达18.3万余次,参与网上投票的网友达数千人。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高度重视这次网调成果的利用,已对调查问卷投票结果和网友评论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网友意见综合,并将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城管条例(草案)时参考;法制委员会在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和统一审议时,将对汇总后的网友意见逐一进行研究,采纳合理的意见。
该负责人表示,网络调查作为一种新的民意采集方式,此次在城市立法中得到应用得到了普遍肯定,今后这种方式将被推广。除了网络调查外,以后还有一系列传统的民意采集方式,会尽量照顾到方方面面的意见。
支持声音
网络为问计于民提供平台
绝大多数网友对此举表示支持,有网友盛赞广州市人大这一开门立法的举措将开创“广东一小步,中国一大步”的局面。
这次采用的网上民意调查的方式也受到很多人大代表的赞扬。“这是一种积极的尝试,是具有深远意义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舒对记者说,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关系,立法就应该集思广益、采纳各方的意见,照顾各方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意见。陈舒认为,立法参与的人越多,其可操作性也就越强,只有这样,出台的法律法规才能被民众很好地去执行。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波则认为,出台法律法规前,只有更多地听取各方意见,才能最充分地表达各方的诉求,立法的质量也就越高,避免有部分利益没有得到保护。同时,法律法规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让民众能自觉遵守,立法出台前只有尽最大限度地让更多的民众知道,出台后才有可能得到很好地遵守,这是因为大家都知道了这部法律或法规。
江波表示,广州市人大的这一举措是立法机构的一大进步,也希望立法机关和政府在这方面能做得更好,因为立法民调的发布渠道不仅仅限于网络,应该通过更多的渠道、让更多的民众参与。他举了一个例子:香港的立法就值得借鉴。香港的法律法规在出台前,不光要在公共的网络上发布民调,还要将之印刷成小册,到各种公共场合派发,并且在广播、电视上发布广告,希望民众提出建议和意见。
承担民调任务的网易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多方听取意见本身就是民主立法的一部分,特别是民众反对的声音。而在当前,网络正在成为提供丰富“反对声音”的平台。问计于公共媒体,求民意于公共媒体,这一举措将为全国其他城市在立法中提供宝贵的借鉴作用。正是从这个角度上讲,“广州城管条例”问计于网络才显出其积极意义。
不同看法
并非创举而是程序必然要求
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一部涉及到所有市民的立法,参与的只有0.6%,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参与了网上讨论的市民刘先生表示,整个广州市的常往人口和流动人口大致保持在3千万左右,而调查结束后,统计网络上点击数只有18万多,这是一个什么比例?立法机关不能仅限于目前的举措,应该采取更多的方式和渠道让民众知道并参与立法。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杨爱斌指出,从立法的内容看,制定中的“城管条例”无疑将对执法者以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而称其是事关公众利益的立法不为过。事关公众与民生的立法本身就应该广纳民言,倾听民声。广州市此举并非制度上的创新,只是符合了立法在程序上的必然要求。完全是中规中矩的举动,这也能引来一片赞扬之声,不由得令人感慨。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莳文指出,从这一举措的社会效应来看,可以发现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立法公开民调目前还是较少,许多立法都是关门立法,不符合立法程序。正因为如此,希望有关部门在立法过程中要多倾听民意,习惯于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建议与意见。
不过,周莳文也表示,处在不同的社会层面,有着不同的素质和利益代表等客观因素的约束,老百姓的一些意见不一定就是理性的分析,因此也要有度地考虑他们提出的建议,注意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协调。
也有学者指出,就算让所有的老百姓都参与,也未必对立法有实质意义的帮助,因为目前国内民众的法律素质还不是很高。从此次网络民调中网民发表的评论中就可以看出,大多数网民不是理性地对待立法调查这一主题提出建议,而是一味地对城管发表愤慨,这也是民众法律素质的一个表现。
记者在广州市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大多数市民对这一事件不是表示完全不知道,就是表示听说过,但不是很清楚。只有少部分市民知道,但表示在网上发表过意见的就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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