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分站
法律咨询
|
法律新闻
|
法规查询
|
法律百科
|
中国律师
|
法律博客
|
法律网摘
|
法律软件
|
法律黄页
|
司法平台
法律社区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界人物
|
法律周刊
|
法律图书
|
法律图库
|
法律娱乐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
首页
→
法律新闻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好律师网
-新闻中心 出处: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28日
→ 相关资料
“
陈良宇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陈良宇在天津出庭受审 承认有责任但未认罪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3月25日和3月26日,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悉,陈良宇精神状态良好,他承认自己有责任,但未明确表示自己有罪。
此前有媒体报道陈良宇被起诉的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两项罪名,实际上是三项,还有个玩忽职守罪。据了解,陈良宇涉嫌受贿的金额是240万元。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至市委书记20余年间,涉嫌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牟利,伙同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此外,他支持上海市社保局违规贷款数十亿元,给民营企业家张荣坤及其控制的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为张荣坤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据悉,张荣坤已在吉林受审。受审细节透露,2002年1月,张荣坤曾为收购上海路桥事项请王维工帮助。王维工为此邀请陈良宇一起用餐,张荣坤请陈良宇关照,陈良宇当即表示支持。之后,陈良宇违反决策程序,在没有充分论证和评估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上海路桥转让给福禧投资,该笔交易实际支付10.15亿元获得了最低价值13.36亿元的上海路桥股权。
3月25日的庭审主要就陈良宇涉嫌的犯罪事实、证据及罪名等内容进行了审理,3月26日的庭审主要是查看笔录并签字。
陈良宇为自己聘请了两名律师,该两名律师分别是高子程和刘立目。记者就陈良宇受审一事向他们求证时,他们拒绝透露相关细节,并表示不接受媒体采访。(记者杨昌平)
相关链接
陈良宇出生于1946年10月,浙江宁波人,1980年4月入党,毕业于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他历任上海电器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和局长、上海市黄浦区委副书记和区长、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市长、上海市市委书记。从2002年11月起成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决定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央纪委对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下一篇新闻
|
上一篇新闻
陈良宇在天津出庭受审 承认有责任但未认罪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
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
来信告诉我们
,我们立即删除或修正
;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
积极投稿
,谢谢。
特别注意:
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
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新 闻 查 询
案例大全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法律法规
新闻搜索
法律博客
法律网摘
法律娱乐
法律社区
栏 目 导 航
法治前沿
热点关注
立法动态
司法动态
各地动态
社会追踪
社会经纬
法律评论
警方提示
域外司法
职场宝典
反腐报道
中国律师
行业动态
律师关注
律所关注
业界评论
案例直播
大案要案
刑案追踪
行政案件
民事案件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友情联接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登陆
-
评价本站
声明
: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5
queries,
136
- Cache,
258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