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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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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等14个部委正协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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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各界关注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报昨日(3日)从权威渠道获悉,《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已经形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事实上,我们公安部一直都在积极推动这个事(户籍改革——记者注),并不像有些人想像的我们在拖延。”昨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明确向本报表示,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户籍改革的事情。据透露,户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

  武和平表示,这些年来,群众日益关注户籍管理,也对户籍制度本身提出了很多批评和意见,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一直在调研和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很多地方上已经试点。

  武和平昨天不愿给本报记者一个改革取得突破的明确时间表。他坦承,户籍制度改革难就难在城乡差别不可能一下子就没有。

  公安部的有关人士认为,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要着力从4个方面着手,其中:要严密户口登记,强化户籍管理基础性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在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人口发展规划,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保持人口的适度机械增长,对其周边地区和卫星城镇,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以吸纳城区人口和本市农村人口为重点,促进其人口规模的形成和逐渐扩展。要加快户籍管理立法步伐。现行的《户口登记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已与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相抵触,现行的户口迁移政策和《暂住证申领办法》等部分规章早已突破了《条例》中的有关内容。对此,要积极开展户籍法立法调研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做好户籍法草案的修改和报批工作,力争户籍法早日出台。(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 廖卫华)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非上海户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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