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网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3日
编发传播短信侮辱诽谤领导 两编者被逮捕
法制网讯 记者台建林 记者从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县两名编发侮辱诽谤政府机关领导短信的干部近日已被逮捕,另有4名科级干部因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被免职。 10月中旬,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侮辱诽谤的一条手机短信,在志丹县城开始流传。短信改编自民间广为流传的一个“荤段子”,内容讲的是一名遭到强奸的女子在向公安机关描述作案者特征,编发短信者却张冠李戴将县上14名领导干部按照个人特点编入短信。 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某、孙某编发并散布手机短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鉴于该短信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李某、孙某涉嫌诽谤罪,被志丹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另有刘某被刑事拘留。 据悉,志丹县委、县政府对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的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左某、县信用联社副主任刘某、旦巴镇中学原校长曹某、金丁镇农技站站长高某等4名科级干部予以免职,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