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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新京报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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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律师说法:华南虎照片事件“郝劲松无权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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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郝劲松无权起诉”

  对于郝劲松起诉周正龙一事,北京丰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波昨天下午称,郝没有起诉的权利。 

  党波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中原告和被告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被告并没有向原告提供有关华南虎的照片或信息的义务,双方也不存在直接的提供相关信息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先不论被告所提供的照片和信息是否属实,被告的行为和郝劲松的损害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郝劲松谈不上被侵犯了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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