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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新京报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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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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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华南虎照片事件“郝劲松无权起诉”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律师说法“郝劲松无权起诉”
对于郝劲松起诉周正龙一事,北京丰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波昨天下午称,郝没有起诉的权利。 
党波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中原告和被告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被告并没有向原告提供有关华南虎的照片或信息的义务,双方也不存在直接的提供相关信息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先不论被告所提供的照片和信息是否属实,被告的行为和郝劲松的损害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郝劲松谈不上被侵犯了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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