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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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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伤游客及路人19人 吉林导游丽江行凶案将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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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行凶导游徐敏超被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近日被检察机关起诉到丽江中院。据悉,9月18日,丽江市中院将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今年4月1日下午4点左右,徐敏超带领由吉林省吉林市雾凇旅行社组团的“夕阳红”旅游团队一行40人到丽江旅游。因昆明导游彭丽萍(地陪)改变行程领客人进古城四方街,导致途中客人走散,为此,徐敏超与彭丽萍发生争执。当彭丽萍离开后,徐敏超走进古城四方街东大街古城食品公司门市专营工艺品店的商店内,向店主寸锡莲询问是否有刀。当寸锡莲拿出一把长22厘米的匕首时,徐敏超趁店主不备将匕首抢到手,随即用匕首将寸锡莲刺伤。之后,徐敏超持刀向四方街广场、新华街黄山下段跑了三百余米,沿途用刀刺伤游客及路人19人。当天下午4点33分,徐敏超在丽江古城新华街黄山下段58号居民家的卧室中被警方抓获。

  受伤的20人中,有15名外省游客,5名为本省其他州市在丽江的经商人员。经法医鉴定:20名受害者中,重伤1人、轻伤3人、轻微伤15人、未达轻微伤1人。案发当天,徐敏超即被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拘留,4月5日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侦查终结,7月9日以徐敏超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7月19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报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与此同时,20名受害者中目前已有7人向丽江中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中的一位就是徐敏超抢刀商店的店主寸锡莲。她也是这起案件中的第一个受伤者,她提出了四万多元的索赔额;此外,伤势最重的两个小孩子———7岁的叶某和15岁的郁某也都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徐敏超所在的吉林市雾凇旅行社也被列为了被告人。

  徐敏超的父亲徐长发介绍,1998年徐敏超上初三时因学习压力大曾患过精神分裂症;惨剧发生后也有人将案发原因归咎为徐敏超个人“精神异常”……作案时徐敏超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复发,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决定徐敏超命运的关键。

  为了查明真相,2007年5月9日至6月18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特委托云南省公安厅对徐敏超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在云南省公安厅出具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中,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徐敏超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作案时意识清晰。当时有处于工作及生活压力下的焦虑发作,未在精神病性症状的影响下作案,其实质性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保持完好,对作案具有完全责任能力。”(记者储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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