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18日
私设小金库八万余元 江西玉山一监察股长被诉
日前,由玉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郑某涉嫌贪污一案,已向该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原玉山县国土资源局监察股副股长郑某在担任玉山县横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采取多收少开建房户地价款、虚开发票到镇政府报销、搭车收取建房户土地审批工本费不入帐等方式,私设小金库,数额达82863元。事后,郑某从小金库中提取了57000元现金,除11200元用于国土所支出外,其余45800元全部用于个人请客、送礼以及个人日常生活开支等。案发后,郑某退缴赃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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