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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出处:中国普法网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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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新市容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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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草案》对1993年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乱涂乱画和清冰雪等问题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重新认定清雪主体
目前我省许多城市仍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全民动员、行政摊派等方式划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既不合理,又缺乏法律依据。尤其是各城市自行划分的冬季清雪责任主体及责任范围,使广大纳税人承担了许多本应由政府“买单”的公共服务职责,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社会各界意见很大。《草案》规定,除了道路、广场等公共领域应由政府组织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外,属于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领域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环境卫生工作。
在清冰雪方面,取消“划片包干”的规定,避免一些城市借划分责任范围和确定责任主体之机转移政府责任,甚至将各单位的责任区域从建筑物墙基一直划到道路中心线的不合理做法。《草案》规定,除道路、广场等公共领域应由政府组织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外,属于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领域则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清雪工作。但灾害发生时,全民都有清雪救灾的义务,应当无条件服从城市政府依法签发的清雪命令。
清雪方式应因地制宜,采用人工与机械清除为主、融雪剂清除为辅的方法。融雪剂必须由环卫部门统一采购、分发和使用,使用范围仅限城市主干道、快速干道、大型交通路口、坡路、环岛等容易积雪区段,其他路段不得使用。使用融雪剂的城市应当建设残雪融化、无害化处理场。
清雪责任单位未按规定清除或者未达到清除标准的,由城市环卫部门组织专业单位进行清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处以每平方米5元以下罚款;融雪剂播撒不符合规范的,对播撒单位处以每车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在城市主、次干道停放机动车辆,影响实时清雪作业,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拖离作业区。
疏堵治理乱涂乱画
《草案》规定:为了有效治理乱涂乱画乱贴的行为,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即先要求政府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个人信息,再对乱涂乱画乱贴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对乱涂乱画乱贴者除了责令自行清除并处罚款外,对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经核实后将进行停机处理。
《草案》规定: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以及地面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的,责令清除,并处以每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影响市容的设施、设备及一些长期弃置的物品,因无法通知和确定所有权人和管理人的,公告后30日仍未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拆除。户外广告应该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对户外设施出现污损、字迹残缺的,设置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员应当及时清除。未及时清除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在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将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运至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堆放、倾倒或者混入生活垃圾中,应该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场地。
生活垃圾将收处理费
以往,城市居民只缴纳居民卫生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而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费则一直由政府承担。根据“垃圾产生者要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原则,《草案》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费用。
由于我省气候寒冷,水冲式公共厕所保温保洁成本高,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大中城市公共厕所数量奇缺,给游人和市民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草案》规定,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公共建筑建设,应当按城市环卫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建环境卫生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公厕,非政府性投资新建单体水冲式公厕,可建设不超过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的附属建筑,用于其他经营,投资单位或者个人拥有一定期限的经营权。
《草案》还规定,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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