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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转载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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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八项禁令”刹住权钱交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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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大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日前印发。《规定》还具体列出了“八项禁令”,并说明在规定发布后30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

  今年4月份,中纪委、监察部就发出了纠正不正之风的通知,在这其中,权力寻租成为纠风活动的重中之重。时隔月余,中纪委再发“八禁”令,严打权钱交易,这样的发布频率和措施力度,表明了中央要彻底打击权钱交易的决心,同时也是“反腐”发出的强烈信号。

  毋庸置疑,权钱交易的核心正在于权力寻租。公务员的权力本来是人民赋予的,是为公众服务的,但这种公权力一旦失去公众和制度的监督,就很可能变为个人的私权。而当公权转化为私权后,就很容易演绎成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易。有权的一方通常是官员,他们将权力“租”出去,以获得属于自己的私利;有钱的一方通常是商人或者办事者,他们寻找权力,并用自己手中的钱与其交易,前提当然是“送出去的小投入能获得大回报”。从这可以看出,所谓的权钱交易,实质就是权力的“寻”与“租”,其结果必然产生腐败。

  很显然,《规定》所列出的八项禁令,每一条都是当下权钱交易的最普遍表现形式。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是受贿者的常用手法,大到房屋、汽车,小到一瓶酒、一条烟,有时干脆以“借用”的名义,一借不还;收受干股,是“官煤勾结”的惯常伎俩;以赌博形式牟利,是麻将桌上心照不宣的约定俗成;每个贪官背后总是站着一个帮忙敛财的贤内助或者情妇,几乎是查处腐败案件的铁律……

  权钱交易之所以能发生,一方面与权力寻租的“土壤”有关,只要权力能够“租借”出去产生效益,就难以阻止权钱之间的交易;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对权力的监督不够有关,当公权力不是公开、透明地运行,而是隐蔽地使用时,就无可避免地被私有化、工具化,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权力的铤而走险自然越来越多。比如说,各地违规兴建的豪华楼堂馆所,背后无不暗藏着权钱交易的勾当;再比如,闹出“认证风波”的全国牙防组,在企业赞助和权钱交易的夹缝中打“擦边球”;至于更多的房地产商、煤老板,和官员之间的权钱交易已是家常便饭。所有这些权钱交易,一个共性就是“地下交易”、暗箱操作,是权力的不透明化、隐蔽化运用。

  既然权钱交易的共性是权力的隐蔽使用,那么很清楚,要打击权钱交易,就是要让权力公开化、透明化,杜绝其隐蔽使用。因为权力本来就是公共的,而不是可以私有化的。如何杜绝?显然,加强事前监督比事后打击更重要。当前,在加强司法机关、纪监部门的监督下,可适当考虑加强人大的监督功能。在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上,在权力部门的程序化透明化上,人大的空间大有作为。

  寻租理论中有个著名的“鲍卖乐说”:一个社会经济企业人数越多,经济增长就越慢。有人得出同样的一个结论:一个社会的“政治企业家”越多,社会进步就越缓慢,甚至将会对社会产生极大的破坏。因而,中央此次严打权钱交易,是经济发展之需,也是和谐共享之需。也许是寄望于此次“八项禁令”的震慑力,中纪委给违法违纪者特意留下了30天的坦白从宽期。究竟能有多少违法违纪者能主动坦白,目前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必须明白,要想彻底清除权钱交易,杜绝权力的隐蔽使用,这是关键。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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