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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原创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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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立法解读:500多部法规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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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88部法规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十大亮点

  2005年元旦,将有88部法规和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47部,地方级法规41部。

  88部法规共有十大亮点,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其一,入世进入第四年,保险、汽车、石油及拍卖践诺开放,7部相关法规即将实施。其二,最高人民法院将有5部司法解释开始实行,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权益。其三,《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等4部关系到食品的规章,为百姓构筑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屏障。其四,中国人民银行两招出手应对国际炒家。其五,国资委出台两部规章定期盘“家底”、挂钩查绩效。其六,国家工商总局3部规章规范广告经营,不容印刷品广告鱼目混珠。其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保障合理、安全利用水资源。其八,交通部4部规章加强交通部门行政监管,解决交通建设大发展中质量和腐败两大隐忧。其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等3规章出台,海关总署为当事人增加一条权利救济渠道。第十,美容美发要明码标价、评定等级、持证上岗。

  本文对重要的国家级法规进行解读。[全文]

2
解读:31部法规2月1日起实施 重点规范经济秩序

  2月1日,将有31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规章18部,地方级法规13部。

  在国家级法规中,《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为财政违法行为订立罚则,明确解决审计出财政问题该怎么办的问题。《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出台大幅提高特许加盟市场的门槛,防范类似“李鬼”加盟等商业欺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将重点监测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五类商品。商务部《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规范加油站建设与管理以及后期监管的相关问题。此外,还有涉及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等等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以及财税类法规、规章。

  本文对重要的国家级法规进行解读。[全文]

3
解读:45部法规3月1日实施 其中国家级20部

  3月1日,将有45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规章20部,地方级法规25部。

  在国家级法规中,《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明确著作权管理组织可以帮助著作权人讨稿费、打击盗版和侵权。《宗教事务条例》是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中国公民将得以享有法制保障下的更为具体、更为全面的宗教信仰自由,这是更好的保障人权的显现。《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两部规章意在规范新闻采编活动,让假记者现原形的同时明确报社记者站不得搞发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所列的家电产品都要贴上中国能效标识。农业部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等四部规章重点规范中国货物对外贸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此外,还有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电力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法规、规章。

  本文对重要的国家级法规进行解读。[全文]

4
解读:网络经济迈进法制化 34部法规4月1日起实施

  4月1日,将有34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17部。

  在国家级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标志着中国网络经济正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将有力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规定产品的制造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商品过度包装的企业将自食其果,非法垃圾将被责令退回并处巨额罚款。《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加强对无公害食品的认证,食品包装上的“无污染”、“纯天然”等字样再也不能滥用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指出,具有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进行征税,“装上四个轮子就在中国跑”的合资企业不能再靠“组装”进口汽车零部件赚取巨额利润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了汽车销售,经销商要提供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指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从列车上抛扔杂物等都是违法行为。开当铺的门槛提高了,当东西可以少交费了,《典当管理办法》的实施规范了典当行业,减轻了当户的负担。此外,还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深海石油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办法》等涉及行业监管方面的法规、规章。

  本文对重要的国家级法规进行解读。[全文]

5
解读:43部法规5月1日开始实施 陪审员与法官同权

  5月1日,将有43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26部。

  在国家级法规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法律,明确了人民陪审员享有同法官同等的权利,进一步保障了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迈上了一个新的起点。修订后的《信访条例》强调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确实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指出,廉租住房租金由政府定价,租金调整要向社会公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地下管线要存档,挖地施工前要查地下管线图。《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指出,国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工作将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对应急所需的新药品实行快速审批。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标志着电力监管步入法制轨道;国家发改委《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部规章的最大亮点是上网电价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的制定和调整应进行听证等。《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明确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只用跑一次;《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则是对企业出口退、免税、企业出区结转作出规定。此外,将于5月1日实施的还有《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

  本文对重要的国家级法规进行解读。[全文]

6
解读:27部法规实施 扩大公民权益范围成最大亮点

  6月1日,将有27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4部,地方级法规13部。本月法规的最大亮点是扩大了公民权益的范围,加大了对公众权利的保护力度。

  在医疗卫生方面,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增加的疫苗以及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免费向公民提供;为减少患者服药带来安全隐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医院自配药剂也要申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在城市建设、教育、环保立法方面,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明确乘客伤亡运营单位要赔偿的同时,更加强调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要调整汽车线路和站点的,应征求公众意见,临时变更站点的要提前十天通知公众。为保护考生权益,防止各种培训班打着“教育部认可”旗号乱办班,教育部《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指出对依法需要举行国家考试取得资格的行政许可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明确规定了公众通过提意见或者参加听证会的形式参与立法的权利。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个人也可成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此外,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各种建筑物、装修所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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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卫生部为医师"走穴"定规 44部法规开始实施

  7月1日,将有44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27部。

  在国家级法规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通过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军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的法规,使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有法可依。在医疗以及食品卫生方面,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邀请医师会诊和派出医师会诊的程序,以及外出会诊医师应具备的条件等,从而给医生“走穴”立了规矩。针对保健品行业内不规范、误导消费的欺骗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两部规章对保健食品注册和核查作了明确规定。在税收监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规范纳税担保行为和税收强制执行中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行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争议调解暂行办法》引入调解机制解决电力争议;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建立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监管;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加强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对。此外,还有一批涉及到规范专业领域单位、专业人员资质的规章也将于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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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33部法规即将实施 细节入手呵护民权

  8月1日,将有33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5部,地方级法规18部。

  15部国家级法规涉及到用电、用药、交通、房地产、汽车维修以及公共安全等方面。这些法规的突出特点是从细节入手保护公民权益,体现出我国立法对公民权益的保护日趋立体化。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停电必须提前向用户打招呼;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客运经营者必须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首次明确机动车维修具体的“保质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院自配药12条禁令;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与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杜绝拉着“炸弹” 满街跑;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大货司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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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47部法规从9月起实施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月1日,将有47部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开始实施,涉及消费、生产、文化、教育、医疗、农业、财政、金融等诸多方面。17部国家级法规中,安全成为当之无愧的主角,体现了立法对消费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等问题的空前关注。

  9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六大类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的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为减少或避免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指出,施工费用应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在禁止假唱的同时,明确了演出场所、演出举办单位在确保演出安全方面的义务,并对临时搭台演出予以严格规范,还规定了入场安检等安全措施。为防止类似实验室SARS病毒感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指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工作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内进行。查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解剖查验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有效的消毒、防护、隔离等措施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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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解读:信用不好要上黑名单 40部法规10月实施

  个人信用不良的客户将进入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黑名单;同时具备5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将实行全员全额“一户式”管理;台港澳人员在祖国大陆就业环境将更为宽松;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司法鉴定机构……10月1日,将有40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8部,地方级法规22部。涉及信贷、税收、消费、住房、车辆、就业以及商检等方面的一系列法规,将深刻影响公众的经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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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解读:38部法规即将实施 提高生活质量和安全指数

  11月1日,将有38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6部,地方级法规22部,涉及商务、理财、食品、药品、建设工程等诸多方面。这些法规的实施,将切实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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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解读:31部法规12月1日实施 多角度保护公众权益

  12月1日,将有31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24部,地方级法规7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消费、新闻出版、金融保险及房地产等诸多方面。一系列法规的出台,将从多角度保护公众权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订)》首次将男女平等写入法律,明文规定了保障妇女参政的各项措施。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法规的出台对干预频频发生的性骚扰、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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