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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法制网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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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律师费施行八年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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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个人购房贷款过程中,银行委托律师却将律师费转嫁给消费者的不合理现象,在北京市存在了8年之久,如今终于以行业自律的形式宣告终结,令广大消费者拍手称快。事实上,对这一不公平的做法,消费者早有异议,甚至提起诉讼挑战这一霸王条款,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以及众多媒体也多次呼吁,虽然有部分银行取消了房贷律师费,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在全社会积极呼唤与倡导公平和诚信的大环境下,三部门通过沟通和协商,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宣布房贷律师费将不再转嫁给消费者,这无疑是公平和诚信的法律原则在银行、律师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回归。

  法制网北京1月23日讯 记者姚芃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消协获悉,银行请律师审查消费者的贷款资格和还款能力以规避风险,却强迫消费者交付律师费的不公平做法,经过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共同努力,终于从今日起在北京取消。 

  2006年12月初,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在做客首都之窗政风行风热线时,再次呼吁银行在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不能将律师费转嫁给消费者。12月11日,北京市消协与北京市律协、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就上述问题进行会谈。 

  北京市消协认为,目前消费者所支付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律师费,绝大部分为银行委托的律师费用,银行请律师帮助审查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其目的在于为银行规避风险,银行委托的律师自然为银行提供服务,但却要消费者为其付费,这明显不公平;而且有相当多的消费者在支付律师费后,根本就没有见过律师。 

  北京市消协和北京市律协一致认为,房地产市场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律师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律师如果是为银行提供服务,由银行付费;如果消费者聘请律师,律师为贷款消费者服务,由消费者付费。 

  12月21日,北京市消协、北京市律协与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以及在北京市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14家商业银行,围绕银行业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过程中,收取律师费的问题进行沟通和讨论。 

  北京市消协再次强调,银行或开发商强行给消费者指定律师,并要消费者缴纳律师费,既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市律协表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律师费应该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应将此项律师费转嫁到购房贷款消费者身上。北京律协将出台《律师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法律业务操作指南》,从律师执业的角度规范律师行为。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也表示,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有的银行委托律师却将律师费由购房贷款消费者来承担。银行业协会将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有效措施,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制度和程序,引导会员诚信为客户服务。14家银行均表示要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加强自律,银行自身聘请的律师由银行付费,不再转嫁给购房贷款消费者。 

  经过努力,三个协会终于联合发出公告,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终结了在北京市施行了8年之久的个人购房贷款过程中银行委托律师向消费者收取律师费这一不合理现象,使个人房贷律师费回归公平。 

  北京市消协今天表示,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律师费收取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有银行自己委托律师,把所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请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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