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法律周刊  |  法律百科  |  法规查询  |  法律文章  |  司法案例  |  法律文书  |  法律图书  |  法律软件  |  司法考试
分站  |  法律咨询  |  法律网摘  |  法律图库  |  法律博客  |  法律娱乐  |  法界人物  |  中国律师  |  法律黄页  |  诉讼工具
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新闻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返回首页
字体大小:

好律师网-新闻中心 出处:南国早报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3日

→ 相关资料
虚拟财产”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文书

盗打固定电话倒卖QQ币 虚拟财产呼唤法律保护

好律师网 http://www.haolawyer.com/

    腾讯QQ作为网民广泛使用的网络即时通信软件,在网上流通的Q币,在现实生活中也具有一定的价值。然而一些盗贼也打起了网络Q币的主意,利用网络盗卖Q币。

    电话用户遭遇网络盗贼

    现年26岁的苏苏(化名),家住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他中专毕业后,一直无业,平时喜欢上网,对网络比较熟悉。

    去年春节前,在一次回家的路上,苏苏无意中看到电信部门的一名修理工正在修理变线箱,另有“目的”的他便上前与该修理工人聊天,从中了解到变线箱的工作原理。

    苏苏掌握这些“技术”后,就开始作案。从去年2月份开始,他分别到南宁市长堽路、望州路、中华路、北际路、友爱路及安吉大道等路段,用自己事先制作好的作案工具,先后撬开电信部门的10多个电话交换箱,从而窃取电信用户的电话号码及密码。

    获得这些资料后,他再通过上网,以盗来的电话号码进行注册,然后拨打168等特服号码,对“互联星空”的网站账号充值,再用账号内的钱购买QQ币,或是直接使用盗得电话号码及密码购买QQ币。苏苏将购进的QQ币或存有QQ币的QQ号,在网上转手卖给别人,从中获利。

QQ币数量不算犯罪金额

    在苏苏作案期间,许多市民发现自己的电话无意中被人盗打,于是纷纷向南宁市电信公司反映,电信部门即向南宁警方报案。网络警察很快就查到了案源,于去年4月27日将苏苏抓获归案。据统计,苏苏的盗窃行为,共造成电信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4万多元,而他在网上出卖QQ币,一般都是打五折后再卖出。从去年2月至4月份,他共卖出QQ币后从中获利1万元左右。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苏苏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今年1月10日,法院据此判决苏苏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主办法官认为苏苏的盗窃行为,是因为其行为造成了电信公司的损失,而不是以其盗窃Q币数量的多少为判案依据,因为目前法律没有规定Q币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虚拟财产呼唤法律保护

    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泽平说,当前,由于网络的发展,各种互联网增值业务也相继出现,虚拟物品交易在网络上逐渐增多。除了从各种网络游戏中获得的道具、装备外,一些运营商还开发了在本社区内通用的支付渠道,如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等。

    由于这些虚拟物品具有一定交换价值,并满足交易双方的心理需求,因此具有了财产的属性,连同各种网络游戏装备、道具、账号等,被统称为网络“虚拟财产”。我国的现行法律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尚没有针对虚拟财产的立法,但在司法实践中,虚拟财产已逐渐获得认可。

    由于电子商务平台通常不主动对交易产品进行审查,使得包括非法获得的网游道具、账号、游戏点卡买卖兴隆,成为销赃平台。如何保护虚拟财产,进而维护网络社区的正常秩序,给现行法律提出了一个问题。(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吴帆 )


下一篇新闻 | 上一篇新闻


您可以下载到本地的WORD编辑器里进行相应修改


推荐给我的好友 → 报告错误链接 关闭窗口 返回顶端

免责申明:本站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网友提供法律服务;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或版权,请来信告诉我们,我们立即删除或修正; 如果大家有好的文章,请积极投稿,谢谢。
特别注意:本站所提供的论文,文章,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敬请注意:如需复制本文,请务必登陆本站,否则不能正常使用。

新 闻 查 询
 

栏 目 导 航
 法治前沿
 热点关注  立法动态
 司法动态  各地动态
 社会追踪
 社会经纬  法律评论
 警方提示  域外司法
 职场宝典  反腐报道
 中国律师
 行业动态  律师关注
 律所关注  业界评论
 案例直播
 大案要案  刑案追踪
 行政案件  民事案件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5 queries, 132 - Cache, 181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